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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史吃着绵软甜糯的红薯,连连称赞:“好!好!好得很!这红薯蒸熟后十分绵软,便是上了年岁的老人,吃着也无碍。”
冯长史也赞不绝口:“更妙的是,这红薯还是甜的。百姓们平日难得吃到甜食,这红薯既能裹腹,更是美味。”
相比玉米,红薯的口味显然更受众人喜爱。
不过,玉米也有红薯不及的优点。
“玉米便于储存。”崔渡笑着说道:“晒干存进粮囤,一两年都不会坏。红薯就不成了,最多存放一两个月。挖地窖存放,可以多存放一段时日。要长期存放,得进行加工。”
姜韶华听得入神:“怎么加工?操作起来复杂么?”
“法子不难,学一学就会了。”崔渡半点没有藏私的意思,侃侃而谈道:“最简单的法子,是洗干净切成片晒干,和晾晒菜干差不多。还可以将红薯磨成粉,红薯粉也能存放很久,和面粉掺在一起做馒头。红薯粉之后再做成粉条,可以做菜,也能当做主食。”
同席的都听得津津有味。
蔡县令直接拿出一个本子,将做法都记了下来。
陈长史看在眼底,颇觉欣慰。想当日,郡主破格提拔一个师爷做县令,众人面上不敢多说,私底下没少说嘴。还有些不太中听的,说什么郡主年少无知胡乱用人迟早要后悔不迭。
现在瞧瞧,郡主的眼光是何等精准锐利。
这位师爷出身的蔡县令,做事之用心勤勉,足以令所有县令汗颜。
……
接下来两日,田庄里依旧忙碌。红薯收上来了,要称量计数入粮库。地里的红薯藤蔓也要收拾处置。
这些琐事,崔渡吩咐下去自有人去忙活。他要做的,是教导十四县来的百姓们种新粮。
如何选种育苗,怎么耕种施肥,如何除草除虫,都是学问。
姜韶华闲着无事,每日也来听崔渡上课。
崔渡每日在田间忙碌,不习惯也不便穿什么锦袍长衫,身上穿的是灰布麻服。原本白净的脸孔,又被晒黑了一层。看着没有一点富贵气,当然,也绝不像农家少年郎。
就这么随意地站在那儿,也像发着光。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玉米红薯大丰收带来的光环。总之,姜韶华看崔渡顺眼极了,怎么看都好。
陈瑾瑜伴在郡主身边一同学习。她对种田一事几乎一窍不通,听得半懂不懂,忍不住转头,悄声问道:“郡主听懂了吗?”
姜韶华悄声应道:“实话实说,不太懂。”
陈瑾瑜偷偷乐了。
术业有专攻,种田也有大学问。十四县送来的,都是种了多年田地经验丰富的农夫。崔渡讲解得细致,他们也能听得懂。换做锦衣玉食长大的郡主和她,自然听得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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