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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第1页)

崔渡用袖子抹了一把额头汗珠,笑着说道:“红薯本来就该比玉米产量高得多。这是第一年,红薯的个头太小了,只有小儿拳头大小。等以后选种育苗,种出大个头的红薯来。产量至少翻一倍。”

这骄傲如花公鸡一样的模样,怎么看怎么顺眼。

姜韶华嫣然一笑,继续低头忙活。

不远处,传来阵阵惊呼。

姜韶华抬头一看,不由得笑了起来。原来,蔡县令正领着一堆百姓挖红薯,每翻出几个红薯来,百姓们便一阵欢呼雀跃。蔡县令也乐开了花,竟用衣角擦了擦泥,张口就咬了一口。

“蔡县令,洗一洗再尝。”崔渡失笑,忙高声提醒。

咯吱咯吱!

蔡县令嚼着甜丝丝脆生生的红薯,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不用不用,土里生土里长的粮食,不脏。这红薯味道好得很。”

姜韶华也笑了。蔡县令尝得起劲,她忽然也有些馋了。

不过,身为郡主,又是姑娘家,总要矜持一些。

她笑着看崔渡一眼。

崔渡立刻心领神会,从怀中掏出一把短小的匕首,拔了刀鞘,露出薄而锋利的匕首:“这是沈工正特意为我打制的匕首,锋利得很。”

反正削起红薯皮来又快又好。

崔渡削了一个红薯,递给姜韶华。姜韶华很自然地伸手接过红薯,轻尝一口,眼睛陡然一亮:“这个好吃。”

玉米口感粗糙些,红薯就不同了,有淡淡的甜味。

在大梁,蔗糖十分昂贵,产量也稀少,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起。普通百姓吃盐都要省之又省,更别说糖了。红薯生吃就有这样的口感,简直是意外之喜。

“等煮熟了,甜糯香软,更好吃。”崔渡笑道:“还可以蒸着吃,用火烤着吃,油炸着吃,切开后放玉米糊里。还能晒红薯干,磨成粉做成粉条,总之,怎么做都好吃。”

姜韶华嗯一声,三五口将红薯吃完,继续挥小锄头。

红薯还有一大妙处,刨出来之后,就能称量计数。比收玉米轻松了不少。

“称完了吗?”

“别急,还有两竹筐。”

“这一亩田,竟收了这么多粮食。”

“可不是。崔公子简直是天上派来的神仙啊!”

“我们郡主才是真正的神仙。是郡主收留了崔公子,将田庄给崔公子,还令宋统领去买新粮种。现在又全力推广新粮。如果当日崔公子去了朝廷,还能有今日这样光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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