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同长相黝黑,个子很小,但却是个很爽朗的人。
性子开朗,喜欢到处结交朋友。
他说,“宋兄原来是义乌的啊!早些年我也去过义乌,但是没有待多久,那里山清水秀,美极了!而且那里的人也都很好,我看宋兄你就是个好人。”
“过奖过奖。”
才见面就说他是好人,警惕心未免太低了?
方同说,“对了宋兄,咱们也算有缘,待会在东街的通榆阁有个诗会,都是咱们参加会试的学子,我看你好像也准备走了吧?要不……你也跟我一块去吧,大伙见见面,探讨探讨学问,怎么样?”
盛情邀请!
宋止也正好缺这么个机会。
他来高定这些天了,还没有参加过那种聚会。
所以,想也不想就应下了。
二人便一同离开书局,朝通榆阁去。
路上,方同因为认识一个朋友,便一刻不停的跟他说话。
“宋兄,想必你也是个爱书之人。”
“书乃黄金玉,自然爱惜。”
“我也挺爱书,所以每天都会去书局,可是家里穷,有些书太贵,买不起,就只能在里面看。”
“我也是。”
二人总算有了共同点。
都穷。
也因此越聊越开。
方同问,“宋兄现在住在哪儿?”
“朋友家中。”
“能在高定有个落脚之地,真是好。”方同甚是羡慕。
宋止问他,“方兄住在何处?”
“文舍!”
呃!
宋止震惊。
脚步不免放慢了一些。
以为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便又问了一句,“可是……那个闹鬼的文舍?”
他这一问,方同笑了,“宋兄一定是听了那些传言吧?”
“传言?”
“可不是吗?都是传言,以讹传讹,越传越夸张!”方同说。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