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座小城市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潇湘”。
它是因特尔国最美丽的城市,因为处于因特尔国最东边,属于最边缘的城市,所以因特尔国并没有把它当做自己的国都。
这因特尔国便是玛莱茵国的附属国家,一直依附在玛莱茵国之下。
要来到这里必须穿过因特尔国的边防巡查,朱欢因为跟着冯鑫的缘故所以轻而易举的来到了这里。
到了这里也相对安全,这也是朱欢和冯鑫愿意停下来好好休息几天的原因。
不过也有一个原因,那是因为潇湘这个城市确实很美。
朱欢和冯鑫“逃亡了”好几天,总算是能好好休息一下。
朱欢和冯鑫是中午的时候到的潇湘,两个随便找了个旅店住下。
朱欢虽坐了几天马车,一路来看了不少风景,但听说潇湘之美,心下倒也按耐不住,便要拉着冯鑫去游玩。
朱欢其实并不算是贪玩之人,只是朱欢从未到过这里,对于未知的事物,人总是会感到新奇的。
只是没想到冯鑫却一反常态,到了旅店倒头就睡。
并且特意交代朱欢,让朱欢也去睡,省的到了晚上没精神。
朱欢不明觉厉,不知道个所以然来,不过既然听冯鑫这么说,索性也倒头去睡。
虽说一路都是坐的马车,但其实朱欢的精神状态并不是很好。
因为朱欢的伤势还未完全恢复,自己也不知道要是真的与人为敌能发挥几成实力。况且这些人来者不善,就光光码头那晚来的那两人也不是泛泛之辈。
敌在暗我在明,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会遭了别人的暗算,况且自己也不能真的做个井底之蛙,认为自己的实力已经可以横扫天下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万一来个自己不好应付的敌手那该如何是好?
所以朱欢这几天其实没休息好,他不像冯鑫天天呼呼大睡,吃饱睡好。
朱欢晚上都不太敢睡,只有白天冯鑫睡醒的时候,去眯一会。
所以几天下来冯鑫的伤势相对来说倒是好了很多。
这下到了潇湘,相对安全许多,所以朱欢也是放心大胆的睡了起来。
长期疲惫之下放松的睡上一觉会显得特别好睡,这一下子就睡到了晚上。
朱欢还迷迷糊糊的在梦里呢,就听到冯鑫的呼喊。
朱欢本欲继续睡会,但碍不住冯鑫的热情只得起床。
此时天已经黑了,朱欢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
反正跟着冯鑫就对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到晚上才出来。
冯鑫带着朱欢来到街上,街上形形色色的都是男人,没有一个女人。
街上有许多“酒楼”。
只不过这些酒楼门口都站着一些花枝招展的年轻漂亮小姑娘,难不成这是潇湘独有的特色吗?
这些小姑娘腰肢纤细、婀娜多姿,皮肤白皙细腻、让人痴迷。
虽是少女,却又有许多韵味。
一看就是久经风尘。
朱欢一路走去,周边尽是“酒楼”。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