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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啊?那我自己去了哦?我可打探到了,之前我们进来的那座山可是女王封地,还被视为禁地的,我们要想进入,就必须讨好女王,你确定你不去?”
龙堃这辈子估计都没有如此憋屈过,居然被一个女人给威胁了。
不,是被一群原始社会的女人威胁了。
“女王的儿子最好躲远点,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
颜笙陌笑了笑,没办法啊,她在这里属于另类,皮肤白皙容貌靓丽,自然是引得众人追捧,更要紧的是她还会医术,整个部落除了女王就是她最受欢迎。
女王的儿子也非常希望能作为她的第二任男宠,就连女王都说过几次,甚至愿意陪嫁两座山头还有三只老虎、10头野熊,以及数不清的其他野兽。
不过每次都被颜笙陌挡住了,当然,龙堃也放了话,谁能打赢他,再来和女巫求婚。
现在听到事关他们能否回去的问题,即使再不情愿,龙堃还是决定去赴这场鸿门宴,虽然他知道,这一次怕是又要被气饱了,可是如果让小女人自己去,他就更加不情愿了。
颜笙陌得逞的一笑,在这里虽然很想儿子,可是除了儿子外,这生活还是挺有意思的,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偶尔看看外面的人打架,或者和他们一起围剿大型的野兽,其实也是不错的。
在这里还能看到恐龙和其他远古时代才存在的野兽,如果不是亲生经历,他们真的会以为活在童话之中,来了一次远古穿越记。
当然,他们也的确来了一场缘故穿越记!
老虎皮做的裙子和抹胸在这里是最常见的东西,可是每次龙堃一看到这样的穿着就会生气,这料太少了,但是偏偏这里的女人和男人都是同样的打扮。
没有办法,龙堃就亲自动手将上衣加长,将裙子加长,对了还给加了一双袖子,可是颜笙陌嫌弃太热,龙堃没有办法就找了极为柔韧的青草给愣是手搓手编了一件外套出来,龙堃也因为这个创举还在部落掀起了一股潮流。
现在但凡是男子如果不会手编衣服那就根本不叫男人,也绝对不能带出去见人。
反正龙堃在知道自己阴差阳错越发让男人地位低下后,就更加的不痛快了。
“我看你倒是很高兴留在这里。”
“那是,如果不是太想儿子了,是女人都喜欢这里,什么都不用做,男人自然会伺候的好好的,而且还有的是男人伺候,这日子多好?”
“是吗?伺候的有多好?”
“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顺便还有————”
“顺便还有小鸟来了直接张口——-”
“你个禽兽,大白天的你干什么。”
“不是说这里的女人地位高吗?大白天做这些又如何?夫人您有了需求,为夫我怎么能不满足?那不就不符合这里男人的标配了吗?来,来,来,张开一点点,就一点点就好了哦。”
“你给我滚蛋,混球。”
“好好好,我马上滚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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