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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真的是家门不幸。我林氏虽然没什么本事,可这些年一直驻守平城斩妖除魔。我那女儿月见,竟与一个妖孽有了首尾……”
据林城主所述,他有个女儿林月见。
自幼体弱多病,所以自小学医。还曾得到过药王宗长老的指点,是平城首屈一指的医师。
她每月初一十五都会在城中义诊,平日里普通百姓要是有什么疑难杂症找上门,她也会不问贵贱全力医治。
林月见虽然修为一般,但在附近一带可谓声名远播。就连西荒的一位大城主,都曾派人来提过亲。
这么仙女般的人,林城主原是打算好好培养,争取送她到大宗门光宗耀祖。
可是有一天她进沙漠找药材时,救回一条浑身是伤的野狗……
说到此处,林城主痛心疾首扼腕:“那野狗通体银灰,长得极为漂亮。我想着月见生性善良,养着恶犬在身边倒也能保护她一二。谁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野狗,而是只有些修为的狼妖……”
那狼妖当时伤的极重,浑身是血,筋骨寸断。
林月见花了半年的功夫,一点一点将他骨头接回去,一点一点治好他身上的伤。
还给取了个名字,叫大黄。
姜盈忍不住出声打断:“唉,你等等,银灰色的狼妖为什么叫大黄?”
林城主有些尴尬道:“我女儿心善,自幼就喜欢往家里捡活物。阿银和阿灰都已经有了,那就只能叫大黄。”
“……”
姜盈还是没搞明白银灰色的狼妖为什么要叫大黄,林城主已经继续扼腕道:“那大黄伤好后倒也没有立刻伤人,而是成日里跟在月见身边。陪她上山采药,帮她驱赶纨绔子弟,极为忠心。可是我万万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它会变成人站在我面前,说是要求娶我女儿……更没想到的是,月见竟然也是愿意的。”
姜盈心中突然有些感慨:“美救英雄,日久生情,倒也算一段佳话。”
旁边的姜云衡却一脸鄙夷:“他一个妖孽,有什么资格迎娶月见姑娘?妖孽就是妖孽,骨子里茹毛饮血,凶狠残暴。就算披上张人皮,也依旧是野性难驯的畜生。”
姜盈并未像往常那般勃然大怒,只是垂下眼默不作声。
自天地初开时,三族之间就互相仇视水火不容,蜮魔之祸也是由此而来。
即使六千多年前叶流云给各族划分了地盘,一般情况下互不打扰碰不上面,也没啥太强的利益冲突,三族之间的关系依旧没好到哪里去。
通婚这事,那就更是禁忌。
比人和妖更低贱的,是半妖或半人。
人族不容,妖族也不容,大多数只能流亡西荒。
林月见和大黄日久生情还想成亲,无论是在人族或妖族眼里,好像都是件十恶不赦的事。
就算姜盈再不喜欢这种成见,也阻止不了世俗偏见……
林城主果然很赞同姜云衡的话:“我林氏就算再落魄也是个仙门世家,怎么能把女儿嫁给一个畜生?可是,他给的实在太多了,而且,他修为真的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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