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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规划一下,如何进兵。”
叶坤点头,让参谋团和向导队,研究方案。
两天后,方案有了。
叶坤决定,从莫桑港,向西北进发,和这里的土著部落接触一下。
这附近方圆五百里,有六七个土著部落,最大的部落,有十几万人。
加在一起,可能有二三十万人。
但是他们没有城池,没有耕地,自然也没有财产。
他们住在树上,住在地洞里,或者住在草棚子里。
他们没有衣服,只有简单的兽皮围在腰间。
甚至,女人都不懂遮羞,上身居然不穿衣服。
他们全年赤脚,不知道鞋子为何物。
看起来,他们还没有完全脱离野人生存模式。
至于武器方面,最先进的刀枪铁器,是从华夏人手里买来的。
盾牌是牛皮制作的,弓箭射程不足百步,还有许多骨制箭头。
欺负这样的部落,叶坤觉得胜之不武啊。
为了吸引土著主动来犯,叶坤采取了小队前进方式,分散进军方式。
但是互相之间,也不能相距太远。
四个五百人的军队,齐头并进,间隔二十里路。
叶坤带着四百精兵,还有两百考察团,走在最中间。
行军速度也不快,一边前进,一边考察。
有一些零散的土著,见到叶坤的军队,自然不敢正视,落荒而逃。
谭八卯端着小手枪,一顿乱打,可惜没打中。
叶坤瞪眼道:“这是土著老百姓,你欺负人家老百姓干嘛?射杀手无寸铁的土著,你居心何忍?”
“干爹,非我族内,其心必异啊。
干掉他们,最省事!”
“放屁,你给老子记住,军队射杀手无寸铁的敌方百姓,是最无耻的行为。
战场上,你可以随便杀敌,但是在这里不行!”
叶坤大骂。
谭八卯收起小手枪,笑道:“知道了干爹,你别生气。”
叶坤哼了一声:“再敢胡闹,就收了你的枪,把你送给这里的食人族。”
谭八卯笑道:“干爹,就我这把老骨头,送给食人族,他们也啃不动!”
“啃不动,加把火,再不行就用高压锅。”
众人嘻嘻哈哈,一起大笑。
一个小兵问道:“太上皇,这地方真的有食人族吗?”
“这里应该没有,即使有,也很少。
因为这里有东西吃,不需要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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