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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心情低落的男人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
服务员端着菜上来的时候,半箱酒已经下去了。
“刘哥,我看你心情也不是很好?”
史煜夹了一筷子菜。
刘轩点点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沉默片刻后,才说:“有人逼着我去做我不想做的事情,这件事如果我不做的话,可能会丢掉现在的一切!”
史煜笑了笑说:“我以前看过一本小说,里面有一句话说,遇事不决,可问春风,春风不语,遵循本心。”
刘轩笑着说:“你不自己就是写小说的吗?怎么还看别的小说?”
“因为爱看才爱写嘛。”
史煜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刘轩有些恍然,如果遵循本心的话,他自己的意愿是什么呢?
肯定是不愿意去欺骗他的粉丝的,但也很难放下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这一点,就像他的性格一样,本身就是个纠结体。
“你知道我为什么写小说一直赚不到钱吗?”
史煜咀嚼着嘴里的菜,含糊不清地问刘轩。
“为什么?”
刘轩对此其实没什么兴趣,可既然他说了,就顺着他往下聊。
“因为所谓的文人风骨!”
刘轩有些不理解。
史煜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不管是做什么,都要去迎合市场的,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大家爱看的都是爽文,都是快节奏的,但是我呢,总爱琢磨一些传统的小说,看不起那些写爽文的,所以活该被时代淘汰,不是吗?”
刘轩颇为赞同的点点头,这点做音乐的也是一样的。
“有人说,既然改变不了大环境,就去改变自己,我有时候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做出一些改变了。”
史煜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惆怅。
“如果我能靠着写小说赚到钱了,喜欢的女孩子是不是就不会离开我了?”
刘轩摇摇头:“爱情不应该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
“可是没有物质的爱情,不更是一个空架子吗?什么都给不了对方,还想让对方死心塌地的跟着我,那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吗?”
刘轩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反驳。
“我就像是活在梦里的人,每天坚持着那不值钱的所谓风骨,就像鲁迅笔下脱不掉长衫的孔乙己。”
“可人一旦失去了风骨,那活得跟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总要有一些自己的坚持,哪怕这个坚持不被所有人理解,也至少没有对不起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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