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梅尔斯家什么样,克洛诺斯是无所谓的。
千年之前,勇者的队伍击退了龙破之灾,将世界开拓之后,历史并没有因此而停留。
勇者队伍的队长,阿贝斯·格兰德,奥法骑士,队长,人类,因为在对付灾厄期间的过度消耗,在第五年就早早去世。
而在那之后将近五十余年后,梅尔斯家才被一个名为泰娅的精灵找上门来,接过了为勇者阿贝斯看守棺椁的重任。
这一看守,就是一千年。
从贤人会到第一王朝的建立;再到天下纷乱时候的第二王朝的崛起;以及北境的沉降又归来之后,梅尔斯家带着勇者的棺椁抵达……拢共是一千年。
说到底,克洛诺斯不觉得自己要为了一千年前的事情而被迫只能种田。
种田还能种出花来不成?
因此,即便是没有梅尔斯家的传承,克洛诺斯也做好了从头追随阿贝斯的准备。
她不准备烂在北境永远生长不出来繁华未来的冻土上。
她必然将带着阿贝斯返回中州,去好好质问一下那些争夺第一、第二和第三王朝等名头的当权者,究竟长着一颗什么颜色的心脏。
不是勇者的棺椁,而是勇者本人!活的本人!
而这就是她的愿景,她的野望。
只是万万没想到,勇者大人为自己所在的部众,提供的第一场遭遇战就如此麻烦。
明明勇者大人之前反复强调了,遇到伏击或者意料之外的情况,只要是战力不足以支撑打赢的敌人,就要马上逃跑的。
但是不知道为何,等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追随着队伍一口气涌了上去。
要学会战斗!要学会战斗!
一边这样想着,克洛诺斯一边握紧了手中的长剑。
长剑比起其他人的长枪有些偏短,这样的话在战斗中不容易拉开距离,更容易受伤。
而对于自己的体质来说,受伤基本上可能等于死亡。
但是这是自己选择的,因为长枪对于她来说太长太重了一些,与其因为把握不好平衡,或者不小心戳刺到同行的其他人身上。
选择长剑,至少能够挥舞地顺手。
空气中散播着奇异的红色晶粉。
是自己的臆想吗?
克洛诺斯感到自己的心跳加速,身体充满了一股战斗的冲动。
尽管明明勇者大人的忠告还在耳边回荡,但她忽略了它,选择了相信自己的直觉。
她没有后退,也没法后退。
如果现在从队伍里面抽身而出,只会死的更快吧。
独立于队伍的目标,会在敌人的眼睛里更加显眼。
最终,克洛诺斯还是跟随着队伍,瞄准了眼前的敌人。
这是一群凶恶的蜥蜴人,他们的眼神透着蓄谋已久的狡诈。
他们同数日之前,攻破银月农庄,让自己的家园燃烧起来的模样类似。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克洛诺斯对他们并没有当初那样害怕了。
是因为行动的背后有勇者大人的安排的缘故吗?
克洛诺斯跟随着队伍,如同梦境一般前进。
现在正是深夜,但是他们没有按照勇者大人预料的那样,躺在帐篷里面休息,而是不知为什么都穿着甲胄,手里的武器也近在咫尺。
但是已经无法退却了……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