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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老金和克劳迪就出发了,准备去参加讨伐食人魔的队伍。
“你不等柯布森吗?”
“不用管他,他自己会来的。”
昨晚,老金和克劳迪的名字,都出现在了讨伐队的名单上。
冒险者公会的人说,大家先各自前往集合地点,然后在那里集合点名。
虽然大家一起出发,速度会更快,但想要管理这些自由散漫的冒险者,简直比登天还难。
反正公会也没指望他们能做到这一点。
“人真多啊。”
除了老金和克劳迪之外,还有几十个冒险者,正浩浩荡荡地朝集合地点进发。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全副武装的“彪形大汉”,这阵势,还真有点吓人。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去打仗呢。
人类这种生物,还真是奇怪,人越多,就越容易热血沸腾。
毕竟,群殴,可是人类的天性啊!
“这么多人,应该不会失败吧?我觉得,就算只有一半人,也足够了。”
“是吗?我还是觉得人多一点比较保险。”
这么多人,老金心里也有底了。
就算食人魔再厉害,也不可能在这么多人的围攻下活下来。
它这次,死定了!
“听说,谁要是杀了食人魔,就能拿到1枚金币的赏金?那还是人少一点比较好。”
“你的自信,真是让我害怕。我觉得,就算这里所有人加起来,也不一定是你的对手。”
“你太高估我了。”
其实,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
只不过,克劳迪觉得人少一点,她抢到最后一击的机会就更大;而其他冒险者,则想着利用其他人,来消耗食人魔的体力,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队伍沿着山路,缓缓前进。
据说,那只食人魔,就躲在山上的森林里,袭击过往的行人和商队。
因为它的存在,城里的物资运输,已经陷入了瘫痪。
所以,这次的赏金才会如此丰厚。
“对了,克劳迪,你知道吗?城里有一个叫‘流浪之犬’的剑士公会……”
老金一边和克劳迪闲聊,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以前,他都是一个人行动,总觉得赶路很无聊。
现在,有了克劳迪的陪伴,他感觉时间过得飞快。
“嗯?那帮家伙是谁?”
突然,老金发现,有几个冒险者,正朝他们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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