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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虫身上全是宝,开膛破肚要趁早。
獠牙锋利无需磨,猩红皮甲最耐烤。
大漠戈壁岭,本还算平静。无风无水,除了肃穆之气外,再无他物。可随着远处奔袭的黄沙弥漫,冲天的杀气先行而来,将整个戈壁岭笼罩,导致乌云密布。
李焕仙提着一杆沙虫牙齿临时捆扎的‘长枪’,穿着贴身的红色皮甲,孤零零站在戈壁岭的月弯入口。被对面数千骑兵的杀气一冲,戈壁岭入口仿佛月残如眉,隐入柳梢,就如一盏迎风飘曳的白芒灯火,随时可能烟消云散。
“干!这皮甲也太紧身了,放屁不会鼓包吧?”
李焕仙提着两桶穴居族留下的火油,在戈壁岭的月弯入口前挖出一条‘引蛇’沙道,将火油倒好后,抓着自己被皮甲包裹后翘挺的屁股,不耐烦的嘀咕了几句。
弘慈上师说,这红甲,是杀神霍山的未入化境前所打造的。为的就是抵抗汉军入大漠打草谷时,可以防止弩箭的偷袭。
说来可笑,这个世界与李焕仙的前世世界截然相反。以前都是胡人打草谷,也就是说没有粮草储备,溜达到哪就劫掠到哪,抢一笔就跑,不攻城不占地盘。
这种作战方式,与土匪无异。虽然对国家的伤害性较小,但对边阵人民的伤害性极大。
可到了这个世界,却完全调转了方向。汉人有事没事来大漠劫掠,打砸抢烧之后就开溜。好在霍山不光修为通天,眼光也是独到。早年直接下令,让边境的人民都撤往内陆,留下一片荒漠给金秦两国。
还想趁火打劫?遍地都是一望无际的沙子,金秦军队来了之后,最多在沙漠中晃悠一到两天,之后就必须得回去。
用霍山的话说,就是虏无辎重,势不能久,俟其野无所掠,食尽自还,后以逸待劳,踵而击之,战无不胜。
汉人军队入大漠,后勤辎重无法在沙漠中持久运转,自然无法打持久战。胡人军队只须坚守城池,等汉军将城外的粮食都搜刮完,没得吃了,自然就会退军。那时胡人军队可趁势追击,基本上都是百战百胜,来多少杀多少。
不得不说,霍山除了修为通天外,用兵也很有水平。他灭度后,辽人靠着霍山留下的兵法策略,差点把秦楚金三国打崩掉。若不是圣无心将霍山的兵法传给了李圣千,估计早在三十年前,天下就被辽国一统了。
“杀神霍山,虽然论辈分,我得叫你声好听的。不过……我一直怀疑你与我来自同一个地方。因为你留下的一切,我都觉得眼熟。这次我也算是为你的族人搏命,你高高在上,可得保佑我呀!”
眼见金国的三千骑兵近在眼前,李焕仙双手合十向西方念叨了几句,随后将火折子往戈壁岭入口一丢。只听得‘哗’的一声,烈火猛然窜起,瞬间化为火蛇屏障,将试图马踏联营的金军阻挡在外。
“嗖!”
战马怕火,不敢冒进。金军也知道,戈壁岭中必有敌军。立刻勒紧缰绳,刀戈成林,小心翼翼的注视着火墙后的戈壁岭。
哪知李焕仙阻敌之计成功后,不光不跑,反而弯弓搭箭,利箭破空,呈扇形激射偷袭。虽只有一人,却百步穿杨,箭无虚发。弓弦乍响,必有金军应声坠马!
“有埋伏!放箭!”
金军统帅大喝一声,骑兵团马上组织反击。虽然不晓得戈壁岭中到底有多少人马,总之是一波箭雨透过火墙放了过去。
“嗖嗖嗖嗖嗖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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