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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就见一个洞里呼哧呼哧钻出来一个黑色身影,喘着白色的腥气往花云方向望了眼,迅速朝相反的方向离去。
风行:“。。。”
花云:“啊,它还没忘了我。”
风行手指变成黑点的黑熊,手指头颤颤:“连个畜生你都不放过?”
“滚。”花云没好气踹了他脚:“乱想什么呢。之前,我有喝血的需求。家里养那几只鸡哪够我喝,鸡身上那味道又难闻。幸好有这大山,我闲来无事便来喝几口,倒也不要它们的命,跟活血库似的。就那只黑熊,被我喝了三次了,第一次还想反抗,被我打了顿。第二次就乖乖让我压,”说着笑了起来:“第三次还主动把脖子递上来。确实挺灵性的。”
“哼,还给你压!还给你递脖子!我这就去宰了它。”
花云无奈,取笑他:“你也知道它是畜生,你跟个畜生吃什么醋?”
风行又哼哼几声,酸溜溜道:“还有那个姓郑的呢。你还想啃他脖子呢。”
花云真是服了:“我就是想喝他血,干吗说的那么暧昧?而且还是你说的,他血有感染能量。怎么,是跟我翻旧账?我还对不起你了?”
风行忙赔笑:“我就是气他惦记你。看那小子看你那眼神,绝对的喜欢你!真是不长眼!”
花云默,幽幽道:“我很差劲儿?”
风行幽怨:“你又跟我岔开话题,我说那小子竟敢喜欢你,我不舒服。”
“切,说得我跟母夜叉似的,我又不丑,人也不错,怎么有人喜欢还错了?你再乱吃醋我生气了。”
风行赌气不说话。
花云好笑又好气,站在一块山石上摸他脑袋:“都在一起那么久了,生死都变得家常便饭,你还穿透位面追我而来,不过是个毛头小子,懵懵懂懂,你还记恨上了,长进了你。”
风行摇着脑袋躲着她的手:“你也说他毛头小子,还敢惦记你,我去弄死他,你别拦着啊。”
说完就斜着眼看花云。
花云那个气,越活越倒退了。
“他就是个家里宠坏的孩子,眼高于顶,不过本性不错。他哪是喜欢我,不过是没见过我这样的稀罕罢了。又是叛逆的年岁,不服家里管,没做过好玩刺激的事,才——”
没错,郑达微在京中是闺秀梦中人,风流世家子,谁都要赞一声人中龙凤。便是在茴县做父母,也赢得一片清名。可这在花云眼里,着实是顺风顺水没有挫折也不够新鲜刺激的大孩子的平淡生活。
所以,突然发现有个人竟然活得格外的与众不同,郑达微不由自主被吸引。与其说是被花云吸引,不若说是被一种新的思维新的行事吸引。
风行却绿了脸:“好玩刺激?你带他干什么了?”
又吃醋了,难道是分开的三年让他醋功升级了?
“没什么,说起来还跟花雷有关。”
当下,花云便将花雷在蒙阳书院受欺负,她带着郑达微夜探黄府的事情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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