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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叔,庄子上最近忙不?药材长势如何?”李二狗将一杯茶水轻轻放在宋叔的手边。
“还好,这几日才与你婶子锄完草。不然哪有时间回村,至于药材嘛!许是第一年种的缘故,长势喜人。”
一路过来,宋叔确实有点渴,倒也没客气,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便喝了一口。
“也对,几十亩田,皆需您和婶子打理,确实有的忙。相较之下,我在村中倒是显得轻松自在多了。”
李二狗曾去过庄子,放眼望去,好大一片田地,单是远远瞧着,便令人头疼,更别说,每隔十天半月,便要去锄一次草了。
“你在村中看似清闲,实则也颇为辛苦。毕竟家中还养着那么多牲畜,无论严寒酷暑,都要去镇上送货。想要睡个懒觉,那简直就是奢望。
咱俩彼此彼此。谁也不轻松,不过,我倒是觉得如今的日子过得踏实,与寄人篱下的日子相比,不知好了多少倍。”
宋叔对当下的生活十分满意,没有冷言冷语,没有鄙夷轻视,有的只是平平淡淡,柴米油盐,幸福而又温馨。
“那倒是不假,不过,就如您所言,我们虽卖身为奴,但日子却比从前好上许多。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够衣食无忧,不必再为温饱问题而忧心,也无需再为爹娘的偏心而黯然神伤,孩子们也不会再因我不得宠而继续受委屈,被其他堂兄妹另眼相待。
有时细细想来,背井离乡,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若是当初,我们没有赌气离开,也不会来到这芙蓉镇,更不会与老爷相遇,是他救了我的女儿。所以,我从未后悔过,卖身为奴。”
李二狗的想法更为简单,即便继续留在家乡,终其一生也难有出头之日,至多也不过是勉强糊口,更无力供孩子读书了。
来到芙蓉镇后的生活,与在家乡时几乎没啥变化,甚至更为闲适。
唯一不同之处,或许便是那纸卖身契。
在家乡,每日忙忙碌碌,仿佛陀螺一般,不得空闲,却连果腹都费劲,还要看爹娘与其他人的脸色。
正所谓有舍才有得,若未曾签下卖身契,又怎能换来如今的衣食无忧。
虽说签下卖身契,便沦为贱籍,致使后代无法读书入仕,但谁又能断言,读书便能功成名就。
毕竟,他们李家祖祖辈辈皆是那土生土长的庄户人,即便追溯到五代之前,也未曾出过一个读书之人。
又怎能确信儿子只要读书,就必定能金榜题名。
更为重要的是,两个孩子很喜欢竹溪村,这里没有祖母那喋喋不休的谩骂,更没有其他堂兄妹那冷嘲热讽的言语。
也无需因多喝了一碗能照见人影的稀粥,就被祖父祖母斥责,甚至被驱逐下桌。
看着其他堂兄妹左手拿着窝窝头,右手喝着菠菜豆腐汤,吃得津津有味。
瑞儿愈发乖巧懂事,帮着大人做完家务,便会去庄稼地头抓蝈蝈。
虽然逮来的十只蝈蝈仅卖出两只,却给予了他更强大的动力,发誓一定要捕一只更为厉害的蝈蝈,如此方能卖个好价钱。
甚至直言不喜欢读书,也从不羡慕村里那些去学堂的孩子。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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