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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驴儿,如果老邓掌柜知道你跟你那些朋友联系,会打断你的三条腿吧!”
郑清仿佛抓住什么大把柄似的,把手伸到回春堂少掌柜面前,挤了挤眼睛:“老规矩,你懂的。”
说是老规矩,其实就是委婉的敲诈勒索。
因为回春堂的老邓掌柜严禁邓小闲外出闯荡,所以有一段时间,郑清的三有书屋就成了邓小闲藏匿外来包裹信笺的地方。只不过每次他让郑清帮忙,总会给少年一点好处。
有时候一枚古旧铜钱,有时候是一片漂亮的鳞甲,还有的时候是一些奇形怪状的小虫子,比如两个脑袋的蚊子、巴掌大的苍蝇蜕、凝在琥珀里的蜜蜂,等等。
就这么一来二去,郑清也养成了在替邓小闲保守秘密之前,向他讨要一点好处的习惯。
直到现在,郑清灰布袋里那个最大的杨木箱子里,还有许多邓小闲送给他的零碎物件。
听到郑清的话后,回春堂少掌柜抬起胳膊,一巴掌将郑清伸出来的手打了下去:“老规矩,老规矩,老你个大头鬼啊……港真,要在学校里,你用这么粗糙的手段跟同学打交道,不出一个月就会被学生会拉进黑名单。”
“听这意思,你勒索的时候有更精细的手段?”郑清虚着眼,打量着面前瘦高的男巫。
“勒索?这是什么话!”邓小闲吹了一口气,将额前那绺长发吹的飞起:“我可是在丹哈格有人啊……你这么胡言乱语,小心告你诽谤!”
经过半年大学生涯的熏陶,郑清也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同的书店学徒了。
丹哈格是什么地方,他不止一次听萧笑说过,所以收到邓小闲的‘威胁’后,他立刻举起双手表示投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相信邓小闲所说的,只不过他觉得这种烘托气氛的玩笑应该点到为止。
“原本我还打算自己从学校引进一些灯火虫呢。”郑清顺势转移了话题,同时拍了拍腰间的灰布袋:“哥在步行街,好歹也有一家铺子,诶呦……”
话音未落,他的脑袋就受到一本线装书的袭击。
“小小年纪,当谁哥呢!”邓小闲吹头发瞪眼,盯着郑清,满脸惊奇:“半年不见,你小子气势见涨啊……以前可是说几句话就脸红的德行!”
郑清翻了个白眼,假装没有听见邓小闲的调侃。
而是继续说道:“……看了大明坊,还有贝塔镇步行街,就知道回字集有多落后了。所以,我之前就想着,什么时候回来给街坊们换换招牌……他们那些铺子的招牌都太老旧了,而且一丁点现代宣传魔法都没有使用。完全不符合商业运行的基本原理。”
就这样,他开始喋喋不休的讲述自己的改造想法,同时对邓小闲身后那座百草堂指手画脚,讲这里可以放一尊炼金人偶、那里可以养一群小精灵,等等。
在他聒噪的时候,回春堂的少掌柜一言不发,只是漫不经心的翻着手中的药书。
直到郑清讲累了,打算喝口水润润喉咙,邓小闲才不慌不忙的竖起一根手指:“想怎么改造是你的事情……能从老爷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铜子儿算你本事。”
“街上这些老头老太太,别的习惯没有,精打细算的本事一个比一个强。”
郑清闻言,双腿一伸,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再也不想起身。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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