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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朗参加完欢迎会,便一刻也没多耽搁的返回听风院——
昨天江临闲着无事做,出去山上溜达了一圈,扛了一头鹿回来。???鹿肉最是鲜嫩,用来烧烤简直是无上的美味儿。薛朗昨天特意调制了些调料,把肉腌了一晚上,今天打算烤着吃。
就薛朗、江临、苏寒三个人吃,人少无需多复杂,点上一个炭盆,阿土在一旁烤给三人吃。薛朗特意拿了一坛酿的果酒出来,白酒还没酿好呢。三人一口酒一口肉的吃,小日子别提多美!
“酒好肉香,神仙的日子也不过不如此吧?”
苏寒酒量浅,且酒会上脸,喝一口酒,面瘫脸就粉红粉红的,喝三杯眼睛就有些迷瞪。这几日常与薛朗、江临喝酒,酒量差得江临这么耿直的少年都忍不住好笑了。
苏寒倒是振振有词:“吾乃学医之人,要使针、使刀的,烈酒饮多了手抖,于医术不利,不可贪杯也!”
听得江临满腹的钦佩,忍不住举起酒杯:“苏医生果然是仁心仁术仁医,江临佩服,敬苏医生一杯!”
苏寒一听,差点从椅子上掉下去,指着江临问道:“明知我酒量差还敬酒,你确定你这是佩服?莫不是借机灌酒?”
江临一愣,摸摸头,不好意思的道:“还真是佩服,苏医生喝水,我干了!”
说完,咕咚一杯灌下肚去。旁边围观的薛朗看得哈哈大笑。
三个真假光棍乐淘淘的吃肉喝酒,正热闹呢,万福来报:“禀大郎,门外有自称太子殿下家仆的人持着信物,给大郎送礼!”
“谁?”
薛朗连忙把嘴里的肉咽下去,问道。万福又报了一遍,递上信物。
薛朗看了看,是一块玉佩,他不知道是不是太子建成的,不过,想来在苇泽关能打着他旗号送礼的,也没谁了,应该是真的。
“且去看看。”
放下酒杯、筷子,抹抹嘴出去侧门处看——
只见门外一个做家仆打扮的中年男子,带着人侯在门外,身旁停了一辆宽大的马车,比专门拉重货的四轮马车小,不过也比一般乘坐的马车宽大些。
男子显然是认识薛朗的,见薛朗出来,立即躬身行礼:“老奴见过薛郡公。我家主人钦慕薛郡公之人品风采,特命我送来书信一封及稍许贽礼,请薛郡公过目。”
薛朗看看用布匹盖着的马车,接过书信一看——
不知是不是太子建成亲书,书信中的一手毛笔字却跌宕遒丽、力透纸背。薛朗虽然没练过毛笔字,不过也有几分欣赏水平,忍不住在心底喝彩一声好字。
说来生成古代的贵胄公子也挺不容易的,君子六艺那是都要学,特别是书,更是从小就练起。现代的孩子们说负担重,学得多,跟古代的贵族子弟一比,其实功课真不算多。可见,要培养人才,自古以来都如此。
在现代的时候,薛朗也参观过太子的弟弟未来的太宗陛下的字,确实称得上书法大家。太子的字与他弟弟不同,另有风格,不过也是一笔好字。
李唐皇族在历史记载中,善书的子弟就有许多个,想来是家学渊源的缘故,或许也与时下风俗习惯有关?
“薛郡公?”
看薛朗拿着书信出身,半天没反应,太子的家仆忍不住出声喊了他一下。薛朗连忙回神,细细的观看书信——
然而,其实看得十分懵懂!太子殿下高估了薛朗的文言文阅读水平,用词太过文雅,薛朗看了三遍都还是一知半解,一半是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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