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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说吧红姐,我洗耳恭听!”大力说道。
红姐弹了一下烟灰,“你猜猜,我以前在国内是干什么的?”
大力仔细打量她,“开店做生意的,卖衣服鞋子什么的。”
红姐摇摇头,抽了一口烟后说道:“我以前是个记者。”
“记者?文化人啊!”
大力挺意外的,记者在国内算是比较让人羡慕的职业,这样的人居然也会沦落风尘?
虽然妈妈桑一般不接客,但要说她们从来没接过客,肯定也是骗人的,这种话连小孩子都骗不了。
通常,妈妈桑们以前都是小姐,后来年纪大了没有了优势,加上自己有点组织能力和手腕,就拉起一帮人,去各个夜场里做生意,从小姐们身上抽取提成。
也就是说,红姐以前应该也做过小姐。
那么,是什么让一个拥有体面职业的女人坠入风尘的呢?
“嗐,什么文化人,”红姐不屑的一笑,“文化人不一定就高尚。”
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之后,红姐继续说道:
“我跟我男朋友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们在同一家报社工作,他当编辑,我是记者,我们俩是很多人羡慕的一对。
“工作稳定之后,我们就打算结婚,可是结婚就要有房子是吧?”
“那当然。”大力点头说道。
“可我们那时候才刚参加工作,还达不到单位分房子的要求。”
顿了一下,红姐继续说道:“当然了,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变通的对吧?”
“对,”大力点头,“走关系嘛,送礼什么的,很正常。”
红姐苦笑一下,“可这个关系不好走啊。
“我们两个准备了一个红包,两千块钱,你知道的,那年头两千块钱不少了。”
“相当于现在的。。。。。。两个达不溜。”大力比了一个剪刀手。
红姐一脸狐疑的看着大力,“什么意思?”
“达不溜啊,”大力用食在空中像指挥家打拍子一样画了两下,“就是英文字母W,汉语拼音里,是‘万’字的第一个字母。”
“哦——”红姐这才明白,“两个达不溜就是两万,对吧?”
“对。”
“我刚才说哪儿了?”
“你说你和你男朋友准备了两千块钱的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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