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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拾荒者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其中年纪最小的,是一个年仅八九岁的短发瘦弱少年。
这个少年,名叫格斯。
他一出生就没有父母,是在尸体堆里被人发现的。
幸而被人收养,才有了一个虽然贫穷但勉强也算温馨的家庭。
可惜仅仅三岁时,格斯的养母西丝便患病离世,只剩下他和养父甘俾诺相依为命。
等到六岁时,格斯就被养父带到战场,开始了刀口舔血的生活,一直到今天。
更可悲的是。
格斯并不知道,再过一段时间自己的养父,就会将他卖给一个极尽猥琐的光头肥男杜诺班。
届时,他便会渡过堪称地狱般的两年时光。
格斯更不知道的是。
与今后他将会经历的真正地狱人生相比,那两年的受辱生涯根本算不了什么。
“格斯!”
不远处一道粗粝的呼喝传来。
可是格斯沉浸在捡拾物品中,并没有听到。
“格斯!!”
粗粝呼喝再次传来,并且声大了不少。
“嗯?”格斯茫然抬头,就见一个壮硕的尖耳男人气冲冲走来,迎面就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啪!
这一巴掌瞬间就打的格斯眼冒金星耳朵嗡嗡直响,连嘴角都溢出一丝血迹。
“他妈的,耳朵聋了吗?!”
尖耳男人恶狠狠骂道,“老子喊你为什么不应?!”
格斯没有做多解释,仅是抹去嘴边的血,平静道:“父亲,对不起,我刚才捡东西没有听见。”
“你现在还会找理由了?!”
甘俾诺怒骂道,“是不是翅膀硬了,看不起你父亲我了?!”
“没有。”格斯摇摇头继续平静道,“父亲,我没有看不起你。”
“哼!”甘俾诺冷哼道,“记住,如果不是我,你早就死在路边了,我对你有大恩大德!还有……西丝也是因为你才死的!”
“嗯。”格斯沉静点头,“我记住了,父亲。”
“唔~”听见这话,甘俾诺脸色才缓和了些,“好了,先去吃饭吧,吃完饭继续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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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便转身朝战场外的营地走去。
在甘俾诺后方,格斯也亦步亦趋的跟随着走去。
到了营地之后,格斯便老老实实的吃着自己那几块硬面包,和一碗有些发酸的蔬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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