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番外 if线和精灵结婚的第三百二十一年(第1页)

卡肉了,写点纯爱调理一下,请注意if线和正文剧情无关。

————————————————————————

“不——!”你发出一声尖叫,恶狠狠把维泽莱斯最喜爱的那套茶具推到了地上,清脆的碎瓷声中,精灵的面容就像冬雪一样苍白。

就在刚刚,他询问你是否要来一块小饼干。

这是你和精灵结婚的第三百二十一个年头,你已经对一切感到厌烦。

“如果……如果这是你所期望的,亲爱的,你可以自己待一会儿。”维泽莱斯说,他挥舞了一下魔杖,地上的碎瓷片消失不见,或许是被他复原后转移到了自己的房间,魔法师总是这样,能够不顾其他人的意愿,用魔咒办到一切事情。

他想走近你,但最后还是止步在那张你们发生争吵的桌子后面,他说:“晚上我会再来问你的,如果你想吃别的什么,也可以告诉我。你知道怎样联系上我。”

在你的沉默中,他离开了。

这间屋子里没有任何可以印照出你的身影的东西,没有镜子、玻璃、水银,也没有任何可以让你伤害到自己的东西,没有棱角、刀叉、瓷片。

你觉得维泽莱斯过于小心了,并且做了很多无用功,因为没有人能比你更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你不需要依赖任何外物,只需要伸出手,低下头,就能看见——这只手皮肤干瘪,布满皱纹,骨节不正常地屈起肿大,用力也难以伸直。

三百年是一段对于人类来说过于漫长的时间。

你早该死去,维泽莱斯动用了非同寻常的手段留下你。

你不会痛,他有至少一千种魔法可以镇痛,你不会死,因为你不自杀,而维泽莱斯把你保护得很好,你没有任何机会受到来自外界的伤害,但你仍然活得很痛苦。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也无法逆转时间,你的身体无可抗拒地变得衰老、腐朽、不灵便,像一块失去生机后还伫立在原地的死木头,而维泽莱斯,他年轻美貌如昔。

你在你们结婚的一百年纪念日上决定憎恨精灵,两百年纪念日上大喊你要离婚,三百年纪念日,你们没过第三百个纪念日,那一天你给自己买了一具棺材躺在里面装死,维泽莱斯以为魔法失灵,要将你带回精灵的族地。

生命之树的果实可以起死回生,但每一颗果实里都是一名转世的纯血精灵。

他竟然想让你吃他的同族!要知道你穿越前甚至连毛鸡蛋都不吃!

那天你们再次大吵一架,你嘲讽他这么想让你活下去,为什么不把他的命换给你呢?

但是他说:“如果你愿意。”

“疯子!疯子!你给我去死!”

他碧绿色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这双眼哀伤地看着你,落下泪水。

你以为那次你们一定能分手了,结果又是二十年过去,你们仍然待在一起。

在你们结婚一百年以前,你的生命自然而然地走向衰老,你以为死亡将要来临的时候,也许是第七十四年,那时候你们的关系还不错,你有好好地以爱人的身份向他告别,说了一些大概类似于维泽莱斯没有我了也要好好活下去之类的话,还有什么可以找新的女朋友但你性格这么烂估计也找不到了,不要把我埋在土里,我不想一直停留在一个地方……

“维泽莱斯,再见。”

他握着你的手,轻轻嗯了一声。

如果能在那一刻真正死去的话就好了,至少那时候你没有留下任何遗憾。

但是维泽莱斯延长了你的生命。

咚咚。

“亲爱的,你晚饭想吃什么?”维泽莱斯回来了。

热门小说推荐
霍少的闪婚暖妻

霍少的闪婚暖妻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问道章

问道章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龙王殿

龙王殿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全职法师

全职法师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财运天降

财运天降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