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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诸葛亮也收到了刑部的批复,他对此仍有异议,于是上书曹昂裁决。
案件很快摆到曹昂桌案前,曹昂便招司马懿询问。
司马懿便道:“天子,虽然阿云和张大的婚约在守孝期间议定,但按照律法,只要求服丧期间,不得嫁娶,但没有不得订婚的要求。事实上民间这种事情,很是普遍。
双方达成婚约,事实上便是夫妻关系。”
“孔明说二人婚约无效,也不能说错。而且这件事情,是阿云本人反对,所以才酿成惨案,如果判定婚约有效,只恐人心不服。”
司马懿眼看曹昂不太支持他,又道:“阿云要解除婚约,有很多办法,偏偏她持刀行凶,砍伤张大多处,这说明,她主观上有杀了张大的意图。
按照律令‘谋杀已伤’,也当严惩。”
曹昂也有些犹豫了,这不仅仅是阿云生死的问题,这涉及到律法的判定。
对于此案,曹昂也不好直接决定,于是便招诸葛亮前来问询。
诸葛亮也是跟刑部杠上了,刑部新提了一个罪名,他立刻反驳找到反驳的理由。
按照律令,在审讯前,犯人主动招供即可认定为自首,按律应减罪一等(按问制度);被抓前自首可减罪二等。
阿云在被衙役抓获后,立刻主动供出罪状,也适应减罪的条款。
按照大楚的规定,衙役的审问不算审讯,只有抓捕权,没有审理权,所以阿云被抓后立刻招供,也算自首。
所以阿云还是不能被处死。
这算是一个司法漏洞,可是诸葛亮的说法确实没问题。
如此一来,司马懿和诸葛亮彻底对上了。
司马懿说,过于强调“按问”制度,是变相地鼓励凶手行凶,因为行凶后自首即可免死罪。
诸葛亮说,一味地杀伐,会堵塞以后人犯自首之路。
司马懿说,阿云因为张大年纪大,长得丑就行凶,乃心存恶意,对其减刑,乃是违背了律法减罪的初衷,而且鼓励天下凶徒行凶。
诸葛亮却认为,既然律法有“自首减罪”,就当依律而行。
······
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各不相让。
二人还只是就事论事,可二人身后,还有大批的旧部,支持者,他们也加入到争执的队伍中,对另一方进行攻讦。
本来是处理案子,现在倒成了政治斗争。
蒋济弹劾诸葛亮不遵律法。
诸葛亮的小弟马良也弹劾司马懿不遵律法。
蒋济说诸葛亮是“妄自尊大,违法乱纪,不守臣道”。
马良就弹劾司马懿是“擅作威福,拉帮结派,不守臣节”。
双方斗得天昏地暗,倒是显得乌烟瘴气起来。
曹昂很清楚,很多人在借机生事。于是立刻调任司马懿为兖州刺史,又调任诸葛亮为路部尚书。
两人身份调了个个。
诸葛亮失去了豫州刺史这个要职,司马懿则回到了担任刑部尚书之前的身份。
司马懿对此更恼了。他这兖州刺史,虽然也很重要,可到底比不过四大刺史,他这是赤裸裸的贬黜。
他明明什么都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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