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山水之间,古路崎岖,有一身着轻薄绸衣的青年,双腿微夹一青黑色的驴儿,不紧不慢顺着前辈高人所指的方向而来。
星光不问赶路人,初时孤煜轻装上阵,只带了一柄二尺八的弯刀。
青衫仗剑,默默远游,据闻人族剑客最喜这路子。
孤煜非剑客,他只是觉得,仗刀而行,也可令心境更恣意安然些。
一路步行约莫七日后,孤煜便厌倦了青衫仗刀而行的感觉,他不是天涯孤客,也不是那临江而立的断肠人,他只是一个探寻缘门的青年。
这头毛驴,乃是路上途径一村庄,从一农户手中购买而来,据闻,人族的文人雅士,也最喜骑驴。
孤煜也喜欢骑驴而行,这头驴子不错,性情温顺,耐性十足,孤煜也很爱惜这头毛驴,虽在赶路,却并不着急靠近前辈高人所言说的地方。
他知道,只要自己慢慢往前走,总会抵达那里。
三日前,他便已听见了潮声,那时心情微恙,略微六神无主,不知所以。
而今,潮声在耳中愈发清晰,越发明朗,洪波涌起,跌宕岁月,孤煜却渐渐入潮,不再似初时那般心境起伏不定。
长大成人的路上,总是孤单的。
孤煜抚摸了一番毛驴额头,柔然一笑道:“也不算孤单,还有你陪着我。”
毛驴微微抬头蹭了蹭孤煜手掌,又继续前进。
夕阳西下,日落黄昏,一人一毛驴,看见了一条大渎。
虽有浪潮拍案,水域中并无激烈,若一方静海,孤煜眸光微微着迷,沉溺其中,畅然笑道:“此大渎妙不可言!”
于是乎,就地取材,飞身入水,若鹰隼般,抓鱼若干,附近收集来干燥树枝,生起篝火,想来,此大渎之中的鱼虾之味,自是要比那博望城内酒楼客栈里的鱼虾更加品高味正。
夜色从四面八方涌来,明月高悬,大渎之明月,不输那海上明月。
篝火明亮,将青年的脸映衬的颇为俊朗,吃了口烤鱼后,孤煜脸上露出一脸酥麻表情,自语道:“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可若人生这要是如此,岂不是枉为青壮一遭?”
个中滋味,令孤煜百感交集,从老家至博望城,又从博望城至青冥大渎,一路走来,脸上的风霜之色不算重,却总归也是一些风霜。
真惧怕风霜之色厚重深沉时,自己依然没什么出息。
夜潮中,雾气朦胧,有一身着黑色绸缎的年轻女子,立于潮水雾气中,远望岸边明亮的烛火。
姑娘模样秀丽,身形高挑纤弱,却在风中傲骨铮铮。
孤煜的眉眼,姿态,尽数映入眼帘。
很久了,不曾见过这般心境澄明的男子。
姑娘身形一闪,从潮雾中退场。
明魂之山,阁楼深处,书房里,夜光石将周围衬托的颇为显眼精致,这里是三巨头之一霍穆的书房。
都城那里曾传回消息,魔族与神族近些时日,会有一场不大不小的战役,一切皆是因为北海之战,神族被搓了锐气,因忌惮龙族,又恐魔族趁势入侵,故而神族当下进退两难,思来想去,还是回防,应对魔族狼骑为主。
天下大势,有时若那妇道人家嘴里的是非般,剪不断理还乱。
霍穆忽然笑了,主上之锋芒虽未毕露,可霍穆是魔族,得知神族战死五位无极强者,心里自然是骄傲的紧。
运筹帷幄,暗里舞墨乾坤,虽是魂术者之所长,可要想一吐扬眉之气,自然还是正面撄锋后的胜利更加振奋人心。
笃笃笃……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