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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边,程宇用龙血血旺做了一道炒血旺和一道血旺粉丝汤。
炒血旺的做法类似麻婆豆腐,用水淀粉勾芡,表面撒上花椒粉和葱花,吃起来鲜香麻辣。
不过,程宇在处理血旺时,没有用料酒,所以做出的炒血旺带有浓烈的血腥味。
人类可能无法接受这种血腥味,但对血族而言却刚刚好。
阿芙拉走到桌子前,拿起勺子,尝了一口程宇炒的血旺,这道菜保留了鲜血的血腥味,外加葱姜蒜等调料的味道,盐度把握得恰到好处,还有味精提升鲜味。
“哎呀,这也太好吃了。”
阿芙拉一脸幸福的模样。
这种吃血的方法虽然不如单纯的吸血来得畅快,但比新鲜血液更加美味。
“黑日帝国的人不吃血,你怎么能想出这么别出心裁的做法?”
“都是我大华夏底层劳动人民的智慧。”
古时候,有钱人不吃动物内脏和动物血液,底层穷人觉得这些东西丢了怪可惜的,就想方设法把难以下咽的动物内脏做得好吃。
阿芙拉端起那盘炒血旺,大口大口吃起来,“其实,我来黑日帝国境内,原本打算去白露镇找一个叫程宇的厨师,尝尝他做的包子,结果迷路了。”
阿芙拉刚进入黑日帝国境内那段时间,分不清方向,确实是迷路了。
但后来,她发现迷路还挺不错的,就将错就错了,开始四处闲逛摸鱼的生活。
听到阿芙拉这番话,程宇心中一惊,好家伙,这美女是冲着自已来的。
不过,程宇又有些疑惑,“不对吧,你怎么知道包子这种食物?”
“人类与魔族大战的时候,我从一名人类骑兵尸体上捡到几个包子,很香很好吃,就用招魂魔法把阵亡骑兵的灵魂召回来问了一下。”
“招魂魔法?这也行?”
“当然。”
阿芙拉吃过程宇的包子,一直心心念念,所以北方要塞城墙被攻破后,就偷偷摸摸溜到黑日帝国境内。
一方面是想吃程宇做的包子,另一方面不想给魔王打工。
“其实,我就是程宇,白露镇那个做包子的。”程宇坦白自已的身份。
“什么?你就是程宇?”
阿芙拉很惊喜。
本打算去白露镇找程宇,居然在这里遇到,真是太有缘了。
“我就是程宇,不止会做包子和炒血旺。”程宇道。
“我可以跟着你吗?”
阿芙拉感觉程宇和一般人类不太一样,一般人类对血族存在偏见,而程宇没有。
最关键是程宇做的血旺太好吃了,让血族欲罢不能。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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