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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峰给于南燕办了入学,让她在外院读书,识字。
平时跟着他一起去书院,跟着他一起回来。
“咦?这不是之前工坊旁边那遇到的小女孩吗?”
赵伟才在书院见到于南燕后,他认得这个小姑娘。
“对啊,怎么带她来书院了?”
丁栋梁觉得奇怪,他记得小女孩的奶奶说过,等病好了,就带她去投奔远房亲戚的。
“她奶奶病重去世了,她奶奶临终前求我师父收留她,只要有一口饭吃就行。我师父见她可怜,如果赶出去流浪街头,肯定是要饿死的,于是答应收留她当个丫鬟。”
杨峰的话,赵伟才一听,就知道是杨峰的师父善心大发,同意收留的。
大户人家如果是要丫鬟干活,不会年纪这么小的,什么事都不懂,也干不了什么活,只是多一张口吃饭,还要费心思教,要能达到一个勉强合格的丫鬟,至少要再养五年。
“那怎么带来书院了?”
赵伟才问,因为要是收留一个女孩当丫鬟的话,放家里就行了,带来书院干嘛,这么小,还要别人照顾她,带来书院只是个麻烦。
“她年纪还小,能干的活不多,平时闲着也只是发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干脆就让她跟着我过来书院读书识字,以后也不至于当个文盲。”
杨峰觉得一个人如果大字都不认识一个,什么都不懂,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这辈子就算是毁了,还不如趁年纪小,让她读书识字,以后也能做个有用的人。
反正他也不是供不起,这个世界的教育可以钱多,也可以钱少,于南燕又不是要参加科举、金榜题名,只是读一读启蒙书籍,多认识一些字,花不了多少钱。
“文盲也没什么,我家就有不少丫鬟,只认识几个大字而已,家务事照样做得很好!”
赵伟才反倒觉得很正常,愿意把子女卖身为奴的家庭,一般都比较贫困,大多数没有机会读书识字,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学着认几个大字,例如米铺、铁铺、食肆外面挂的大招牌,通常会有【米】、【铁】、【食】等字样。
只能认得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大字,还有自已名字的人,大有人在。
“我也没想着让她一辈子只会干点家务活,还是让她多点读书,有机会多学点知识的好,以后能当个有用的人!”
杨峰也知道这个世界的识字率不高,贫富问题、普及教育等问题很多,他管不了这个世界,但至少能管一下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不继续愚味。
中午吃饭的时候,他们读书会的成员没事的基本上都会在一起吃饭,因为有共同爱好,吃完饭就能直接听故事,相互之间不论贫富,有什么就摆出来大家一起吃。
一开始家境不好的人也不好意思夹富家子弟带来的饭菜,但是后面熟络了,也就放开了,就算不敢多夹也能尝个味道,分一片肉,蹭点菜汁也是很香的,要知道那可是肉菜的菜汁,有油,真香!
新来的于南燕,她对于这么多人不分身份一起吃饭还不太习惯,她只是抱着一个碗,除了她碗里的东西,别的她一样都没敢去夹。
在她的认知里,作为一名下人,是不能像主人一样自已夹菜的,主人家给什么,她就只能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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