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后就把脑袋转向另一边,脑袋搁地上睡起觉来。
一路上,骑士们与绒布球开始每晚都来这么一次切磋。
绒布球很高兴,毕竟骑士们跟它习惯对付的怪物们截然不同,虽然没有怪物们那些坚硬的鳞甲、硬皮,也没有那么夸张的体力与力量。
但是骑士们有脑子,懂得战术和决策,并且能够熟练的使用武器,身形即使在盔甲之下也十分灵活。
往常这些特点都是绒布球在对付怪物时占有的优势,但现在,对手跟它一样了。
骑士团的成员们也很高兴,这十个余烬骑士本就是骑士团中优中选优的‘荣誉剑士’。
他们的剑术基础、剑术天赋和创造力都是最优秀的一批。
在蓝恩那一晚的篝火夜谈之后,这些聪明的家伙就自然明白了蓝恩的意思。
——他将教给余烬骑士们,自己的剑。
骑士团中舍弃常规手半剑、武装剑,而转用精灵样式的长刀,这本是出于对主官的敬仰而自发产生的模仿行为。
但是在得到刀术传授之后,这一行为相当于得到了蓝恩的承认与赞许。
先不论刀术的进展如何,光是这个行为代表的意义,就足够让余烬骑士们心生欢喜。
而要是论上刀术进展。
“吸呼”
随着马背的颠簸,本来对于骑马应该如履平地的余烬骑士们,现在却一个个皱着眉头大声喘着气。
时不时还岔了气咳嗽几声。
只要是维持这种大口呼吸一段时间的骑士,在马背上起伏的身影自然而然,好像就会更挺拔端正一些。
但是在呼吸断了之后,又会回到原样。
苇名流·躯干吐息。
经过与绒布球的实战对练,还有蓝恩在旁边的语言讲解,十个本就在剑术上有基础、有天赋的荣誉剑士,在新技术的上手过程中进展非常快。
几天时间就能在颠簸的马背上维持一小段呼吸节奏了。
“下次要我换其他剑吗喵?”
从蓝恩的身前,在麒麟的小跑中灵巧的翻到身后,绒布球低头对林肯说着。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林肯策马跟在蓝恩的身侧,虽然余烬骑士团的战马都是优秀的血统,但是麒麟光是肩高都有两米多。
所以正常的骑士与战马,在蓝恩和麒麟的身边总是显得比较‘袖珍’。
“用雷猫剑对付铁甲太容易了喵。你们刚被碰到都会因为被电而呼吸紊乱掉啊喵。”
经过几天的对练,余烬骑士们要求绒布球在对练时拔剑,而不是用连鞘长剑应付。
结果混杂了麒麟鬃毛与苍角碎屑的雷猫剑一出现当晚,就赢得了五连胜的好成绩。
“不、不用,绒布球大人。”
林肯在马背上一边努力维持着呼吸,一边试图在呼吸不乱的情况下说话。
“如果这呼吸应该、该练成习惯,那么在各种阻碍下练习就是必要的。”
“真有骨气呢喵!”
绒布球盛赞林肯和其他的余烬骑士。
此时,蓝恩和骑士们刚刚走过威伦北部那座名字普通,知名度却不小的旅店——十字路口的旅店。
这家旅店完全称不上奢华,也没什么服务。就是因为位置好,几乎每个商队都会经过休息,所以才让名声广为流传。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