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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妮是谁?”
林默一怔,他显然已经忘了波特兰共和国冬泉镇酒栈老板女儿的名字。
“是赫拉老板的女儿!”
谢天谢地。这种话题也只能跟家里的男主人说,在两位老师面前,邓多特连开口的勇气都没有。
眼下自己的生活已经稳定起来,也有了新的身份,不缺吃穿,每天都能学到不少自己曾经难以想像的知识与技能,让他不得不思念起小镇酒栈的小情人,当初让自己做牛做马的老板女儿菲妮。
“我想起来了,呵呵。你还想着她呢!难得,真难得!”
家里莺莺燕燕,帝都美女如云,这个小伙计竟然心如止水,依旧对曾经的小情人念念不忘。
林默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赞赏之意。
不忘本。这是最大的优点,李慕心和李慕冰两姐妹别人不收,却收下他这个学生专门言传身教,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至少将来也不会因为其他情况而反噬一口。
“是的,莫林大人!我也攒了一点点积蓄,我想可以养得起她。”
沾着这位男主人与两位老师的光,邓多特也有了一些零花作为积蓄,虽然不多,但是短时间内供两人过上安稳的生活却是足够了,他也同时在祈求这个家里能够有菲妮的一席之地。
即使不接受,他也能够安排菲妮在这座城市里找个活儿干,两人同样能够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好吧!苟富贵,无相忘,我很高兴你能够坚持这样的信念,作为当初的承诺,我不会忘记。”
林默想起了当初对这个酒栈小伙计的承诺,如果有一番成就,便允许对方接自己的小情人一起生活。
从家里最安全的“保险库”银龙蛋天赋空间里取出了一张金票,在李家姐妹唯一学生惊愕的目光中塞到了他的手中。
“拿着,去发布一个任务,把你的小情人菲妮接过来,剩下的就安置”
“这是,嘶!不不,莫林大人,我不能接受!这钱太多了。”
待看清金票面额后,邓多特就像触到了一块烧红的烙铁,欲急抽回手,不敢去碰那张面额为一万金币的金票。
即使对于一个平民而言,一万枚金币几乎是个天文数字,也许十几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钱。
不过邓多特却没有成功,那张金票被莫林大人紧紧地压在了他的手里。
“这是命令!士兵!”
林默突然板起脸喝道。
“是的,长官!”
仿佛条件反射般,邓多特脱口而出,下一秒脸色涨红的快要滴出血来。
无功不受禄,他可从来没想到自己能够得到这么多钱,即使帮两位老师买下用来建设造纸坊的地皮,经手更多的钱也从未起过任何小心思。
“有些时候,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把菲妮接过来。嗯,在家里可以做个厨娘或缝缝补补,再学点东西,以后可以帮着你一起干!不用担心钱,就当是借给你的,以后慢慢从你工钱里扣就是了。”
林默给了一个鼓励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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