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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以沫,今年三十岁,来自某省的一个小县城。
我大学毕业已经7年了,这些年,我前前后后换了6份工作。
首先申明,不是我眼高手低、好高骛远不务实,实在是以前遇到的老板太难搞了,我一气之下把他们全炒了。
是不是很羡慕我的勇气?觉得我老有个性了?
然而…
我很不喜欢然而这个词,但是我不得不面对它。
然而,彰显个性是要付出代价的,失业的日子里,我每天都要省吃俭用,日子过得相当苦逼。
至于怎么个苦逼法我就不细说了,说多了我也没面子。
两年前,当我失去第5份工作时,我又被迫开启了吃泡面的经历。
一天,也就是我失业的半个月后,我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在出租房内一边吃着泡面一边浏览招聘网站时,我接到了一个改变我命运轨迹的电话。
打电话的是我的闺蜜,一个身材高挑、长相清秀但脾气火爆的女子。
“喂,沫沫,干嘛呢?”
“吃泡面。”
“你等着,我过去找你。”
十分钟后,她出现在我的出租房内。
“卧槽,你这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样子哪里还有一点女人的样子?”
一见到我就无情的吐槽我,这果然是我的闺蜜。
“那啥,我这不是想体验一下咸鱼的生活嘛”
“呵呵,你倒是会给自己找台阶下。”
“嘻嘻,那是。爱妃,话说你今天怎么想起我来了?不跟你家小男生腻歪了?”
闺蜜叫万桂菲,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不是亲姐妹却胜似亲姐妹,我通常都称她为爱妃。
“我们俩分了,那个小男生太黏人了,我每天被他黏的烦都烦死了。”
“姐姐呀,你这换男朋友比我换新衣服还勤啊!”
桂菲白了我一眼,无奈的说道:“你还好意思说,一天天都不知道好好捯饬捯饬自己,白瞎了这么好看的一张脸了。”
“女为悦己者容,我这个母胎单身28年的老光棍打扮给谁看啊?”
我顺手端起茶几上放的一杯水,象征性的喝了两口,以掩饰我的尴尬。
“你该不会还幻想着嫁给你的男神吧?”菲菲惊讶的看着我,满脸的不可置信。
听了菲菲的话,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不知不觉,我已经喜欢我男神5年了。
时间过得好快啊,这5年里,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他。
“沫沫”
“嗯?”
“你…”
菲菲性格爽直,在我面前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这么欲言又止还是头一次,这不禁引起了我的注意。
“爱妃,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嘛”
“丫头,你真的就那么喜欢胡珂?为了他,你难道打算一辈子不嫁人?”
我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菲菲,你想啥呢?我跟他之间差着一条银河系呢,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我不会痴心妄想的”
听我这么一说,菲菲如释重负般的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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