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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疑惑地看着纸上拓印的脚印,还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就听对方说道:
“百密终有一疏。
虽然凶手抹去房间内外的一切痕迹,但他不知道的是,麦斯福特为了练出最好的步伐节奏,将帐篷内的地毯换成了可以留下印痕的特殊款。
他利用这个不断改善自己的脚步着力点,可谁能想到,他还没练出最轻盈的步伐,这张地毯却为他记录下了凶手的脚印!
从帐篷到戏团,如此漫长的道路都不曾有一丝痕迹,只有这地毯印出了凶手的原形!
虽然我对戏暮恨之入骨,但我没办法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指认谁。
所以我只能来找你。
莱克,看在你与麦斯福特同醉一场的份儿上,帮帮我,求你,让我知道凶手到底是不是戏暮的人。
这双鞋底印,究竟属不属于戏暮。。。。。。”
弗洛德夫人泪如雨下。
莱克亦然。
因为他已经看出了这脚印的归属,凶手就是戏暮的人!
菲特团长!
凶手真的是菲特!
这个脚印他太熟悉了,倒不是因为戏暮统一的制式长靴,而是因为曾有一次小丑在捉弄演员时,不小心将一团火洒在了菲特的脚下,菲特躲避不及,鞋底被火焰灼了一个凹陷。
可由于那个凹陷的形状,与戏暮的团徽形状有些像,菲特便说这是好征兆,代表着戏暮越发脚踏实地,于是便决定不更换那双靴子。
这件事,除了在场的莱克、菲特自己以及那几个杂技演员外无人知晓。。。。。。
眼见证据就摆在自己的面前,莱克在忍不住这一天来的心理压力,放声痛哭。
他不明白为什么菲特会做这种事情。
他是不相信戏暮,还是不相信小丑!?
难道在他的眼里,戏暮的小丑就差晨嘻的小丑这么多吗?
不然他为何偏偏要对麦斯福特下手?
可他这么做,又将马戏艺术置于何地?
戏暮的百年追求,到底是真正的艺术巅峰,还是一场胜利?
莱克迷茫了,他本觉得菲特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但现在他只觉得对方陌生,甚至不如一个只喝了一夜酒,只有一天友谊的麦斯福特!
但麦斯福特死了,死在了菲特手里。
这何其讽刺,又是何等荒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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