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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是一整段长情节,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点,有很多我准备很久的点,有很多我看着大纲提前想着就会嗨起来的段落。
我喜欢林半山的电话,林半山的肩膀,林半山的嚣张,林半山的礼物以及他这个人。
我喜欢女主播收到的照片,我喜欢照片上的总统先生是个性情中人,我喜欢床上的黑马头,更喜欢收到血马头的主管是教父小说的爱好者。
我喜欢老钟表匠和少女阿兹拉,那是看鹦鹉史航摘抄里记下来的战争之城感受,虽简短,但必须有些,我喜欢老钟表匠的那句话,幸福的人只需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活下去。
我更喜欢无论是熊临泉,还是许乐,都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帮助那个有资格有理由活下去的帝国少女,真的活了下去。
我当然最喜欢许乐和七组的重逢,那一章我是真写的很高兴,旧瓶子里的新酒,以前说过多次,这次就是一处,凭什么萧峰要拿箭戮自己的胸窝,要和丐帮的老哥们大打出手?我偏不。
我还喜欢顾惜风和达文西的同生共死,这里说实话,十天积累杀气就是为了让达文西死,那思来想去还是站回了人民的立场上,让许乐一巴掌把他拍醒过来,是的,咱们这个世界已经有太多的死亡了,间客这故事也已经有太多了,这个还没有娶高楼妹妹的州长公子,不死会温暖些。
承诺打赌什么的不用多说,和旁的勤奋作者比起来,我要敢说累,我是贱气外露,找抽,但我向来自信自己是有人品的,而且花两年时间认真写这故事,很满足于自己未曾浪费人生。
我将短暂休息然后可能断更少更,待回来后,继续和你们一起折腾这个故事,再来数个十天,便结束这两年。
写到这么酸的时节还要拉月票吗?
要,我还要:月票。
晚安,间客里的人们,晚安,看间客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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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就写的太他嘀的煽情了,真扯,不过章节标题依旧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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