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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云溜达到骷髅队的地盘,这边没有痞子帮地盘那么平静,反而热闹非凡。
不过大白天的没多少普通人在街上出现,街道上溜达的全都是混混、瘾君子、流浪汉们。
看他们各个时不时神色狰狞而贪婪的朝着痞子帮街道那边张望。
就知道他们已经被骷髅队约好到时对痞子帮那边发起攻击。
没错,这城市的占地盘大战,首当其冲的炮灰就是这些混混、痞子、瘾君子、流浪汉们。
他们的生死,真是没有任何人在意的。
雇佣他们的帮派,抵抗他们的帮派都不会在意。
而当地的政府和当地的居民,也是巴不得他们全都死光光。
政府这边是觉得死掉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后,财政支出可以收缩一下,把这部分钱收到官僚们的口袋里。
居民自然是巴不得这些会危害自己安全的家伙全部消失。
所以这个世界,明面上看起来也就是治安不怎么样的城市,其实内里乱糟糟。
但又别看内里乱糟糟,好像可以肆无忌惮的样子。
可又拥有着一定的规矩,不是亡命之徒,一般都不会破坏这些规则。
反正就是个看起来乱,其实更乱,但还是有规则存在的城市。
陈浩云装扮成混混,如同水滴落入大海一样,直接就在这大群混混中混得如鱼得水。
所以没一会儿,就从这些混混口中知道了骷髅队的总部,知道了骷髅队的正式成员在哪儿集合,知道了骷髅队的仓库在什么地方。
甚至都知道骷髅队每月能捞多少钱,从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捞钱。
这些算是机密的情报,其实对这些地头蛇土着混混们来说,根本就不是秘密。
毕竟大人物做事,很容易把这些混混无视掉。
就跟那些流浪汉一样,杀手当着他们面杀人,都不会把这些流浪汉杀了灭口。
一个是浪费时间,二个是这流浪汉说不定第二天就挂了。
在意他们兼职就是消耗自己精力。
连杀手都是如此,就更不要说那些黑帮了。
那些黑帮就算贩毒,都会当做混混流浪汉的面来进行。
不怕他们向警方通报,不怕他们来偷自己的东西。
因为只要黑帮会让他们相信什么是生不如死的味道。
这种事以前不少帮派已经做出了例子,所以不会有混混、流浪汉们还敢冒这个风险的。
毕竟混混、流浪汉们内部啥情况,大家门清,有人敢去报警,就自然有人抢着去找黑帮揭露出来邀功。
躲避黑帮还能做得到,但躲避同阶层的流浪汉混混们,那是根本没可能的。
所以一些高层秘密,在底层根本就不算秘密,甚至可以是公开的闲谈。
就比如中世纪,男仆侍候夫人小姐洗澡,听起来好像很暧昧很粉色,其实底层人中,这种事其实让男仆恶心到吐槽不乐意干。
同理,大人物商讨一些事情,根本不会避开仆人的,因为他们根本没把仆人当人看,下意识的无视了他们。
而混混、流浪汉,在大人物眼中,其实也没当人看的。
陈浩云知道这些所谓的秘密,自然就溜溜达达的跑到骷髅队总部,他都不需要跑进去查探,精神力呈线条状探出去,左右一扫,上下一扫,就能把骷髅队总部的情况探个清楚。
这一扫,发现枪械什么的不多,只是每人一把手枪,还有两三把突击步枪,除此之外也就五六颗手雷,再无其他武器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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