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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沈吾之目光从书上挪开,落在沙发另一头没穿袜子的脚上,“脚冷?”
一直被书挡着的那张秀气脸蛋终于露了出来,睁着无比清醒的眸子摇摇头。
她原本是想睡来着,不知是吃太饱还是刚才堆雪人太兴奋,在床上翻来覆去有些入睡困难,索性下楼拿了本书看。
“我看会儿书就能睡着了。”她说得自然,重新将书滑到视线中央。
看书最犯困了。
第一次见有人把这话说得这么理所应当。
男人轻笑,低头瞥见那本书封,斟酌着问了句:“这本书你是不是看了有段时间了?”
原本挡住脸的书被挪到了下巴处,翻过来确认了一眼,“有吗?”
这本书是刚搬来京禾湾的时候开始看的,算起来……
半年了。
沈吾之往她夹书的指尖扫了一眼,语气清淡,“看样子你很喜欢看前几页。”
“……”
他调侃人的时候语气也很认真,不过这次她听出来了。
“这本书我每次读到前面几页就读不下去了,因为是本好书,总想着要坚持读完,可下次再想捡起来读又是这样,所以一直推进困难。”
马尔克斯的这本《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崛起至衰落的百年历程,最后向读者传达一个思想: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孤独是人生的底色。
他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生命中曾经经历的所有绚烂,终究都要用寂寞来偿还。”
男人垂眸凝着怀里纯澈懵懂的人,不知是在思量些什么。
须臾,沈吾之抽走那本让她犯困的书,放到沙发上,“不喜欢看就不看,书挑自己喜欢的读就行。”
黎衾抿唇细思了会儿,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从他腿上起来,“噔噔噔”上楼找出一本新书下来看。
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
“什么时候去港城?”
正沉浸在三毛在沙漠捡骨头偷看人洗澡的奇趣中,有人突然这么问了句。
看得津津有味的人分出一些注意力,在心里算了算日子,“大后天上午。”
“去多久?”
“除了港城还会顺便去一趟澳城,共计一周左右吧。”
那双英俊的浓眉压了压,“去这么久?”
“还好呀,旅游不都是这么久吗?”
沈吾之没附和她。
过了几秒,手里的书突然被某个人拿远,撞上一双深邃的黑瞳,又含着一丝幽怨,男人一字一句,“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也应该有一次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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