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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叮咚!叮咚!温热的水流从石塑花蕊中涌出,白雾缭绕间又悉数坠进了池子。男子缓缓抬起手臂,在那朦胧之际时隐时现。
此人名为弗罗伦斯,神佑骑士,百花骑士,血歌长枪的持有者,玫瑰平原驻守。然而弗罗伦斯在芙洛伊公国最出名的,却并非其神佑骑士的身份,而是他那宛如情种般的痴恋。
同样出生于大贵族世家,同样在公国学院内无人可及,同样三十五岁前成为了巅峰强者,同样被芙洛伊公国视为支柱。
原本弗罗伦斯的未来将会一片光明,甚至作为男子,他更被世人所认可。然而大多开篇美好的故事,皆为却往往不尽如人意,如果这个故事足够跌宕起伏。。。。。。
青色的窗帘随风舞动,精美的床踏镶金裹银,阳光透进琉璃窗,在厚厚的羊毛地毯表面印下无数亮斑。
小男孩打着哈欠醒来,待吃过早餐后挎着佩剑冲向公国学院。修炼室内众人的焦点一分为二,小男孩咧了咧嘴,随即径直走向对方。
“弗罗伦斯,我已经等候多时了,今天我一定要战胜你!”一个声音略显稚嫩的小女孩柳眉倒竖,淡淡的斗气光芒透体而出。
“特蕾莎,你是不是有病!每天总缠着我干什么,不会喜欢我吧。”弗罗伦斯摊了摊手,可佩剑却缓缓出鞘。
两大贵族世家的直系血亲,两个宛如星辰般闪耀的天之骄子,两个年仅七岁的中阶骑士,两个虽然势同水火,但却又惺惺相惜的玩伴。
“毕业后你打算做什么,是听从家族的安排,还是加入白色骑士团?”特蕾莎望着星空,眼中一片迷茫。
“不知道,我讨厌那种一成不变的日子,如果可以的话,更希望能四处走走。”弗罗伦斯喝了口麦酒,轻声回道。
十岁那年,特蕾莎与弗罗伦斯先后进阶为高阶骑士,并且在公国学院的悠闲生活也仅剩下了半年。
“见过执政官大人,我是特蕾莎,从今天起就在您手下学习了,还希望您能不吝赐教。”特蕾莎最终听从了家族的安排,也正是从那天起,她走进了御前会议的石室。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特蕾莎逐渐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就算面对再低劣的无赖,也毫不慌乱。
只不过在这段时间里,她脸上的笑容也逐渐消失。修炼室虽然宽敞,但她却最终沦为了一具行尸走肉,于夜深人静时独自修炼,于喧闹的白天中咀嚼人性的弱点。
手中的法术壁垒散发出幽芒,特蕾莎毫无表情的将信笺丢进壁炉,随即缓缓闭上了双眼。
“弗罗伦斯!你今天难道没吃早饭么?两只野猪而已,记得利用地形,谁也不许出手帮忙!”弗罗伦斯毕业后不顾家族的反对,毅然加入了白色骑士团。
没有单独的房间,没有仆从的照顾,劣质麦酒的味道好似魔力药剂,大铁锅中的食物更是毫无美味可言。
但弗罗伦斯却觉得,这种生活才能让自己安心。至少从某种角度来说,军团生活更接近弗罗伦斯在公国学院时的日子。
汗水咸咸的,烈日蒸发出一道道红痕,将原本滑嫩的皮肤裹上了白衣。每天无数次挥砍,无数次折返,无数次被教官骂得狗血淋头。
肌肉呈爆发趋势野蛮滋长,细密的胡茬在下巴上躁动不安。弗罗伦斯最终于某个夜晚,突破成了荣耀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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