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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餐厅中,不远处。
“哇,真是相谈甚欢啊。”
这一桌坐着两名青年,两人相貌同样出色,却完全是不同风格。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面带笑容,顾盼间桃花眼熠熠生辉,颇有几分“我不撩人人自醉”的感觉。他对面的青年身穿黑色西装,气质冷冽,微微上挑的眼角让他凭空多了几分凌厉的气势,十分“生人勿近”。
偏偏,这两个气场完全不同的人就坐在了同一个桌子上,而且看起来感情还不错。
说话的正是这名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他笑眯眯地说:“看样子很有戏啊,说不定过几天就会交往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好像完全没听到这青年的话似的,低头切割着面前碟中的食物,让后者很是失望。
“我说,沈老大,你是真不在意还是在我面前装作不在意?”
被喊做“沈老大”的人,自然就是沈子煜;而称呼他为“沈老大”的人,正是他的损友孟庭斐,也是曾经见证他“恋爱悲剧”的家伙。
世上事偏偏就是这么巧。
孟庭斐路过本市,作为“地主”的沈子煜当然要尽地主之谊,然后就遇上了她和谭元洲。别疑惑他为什么会知道对方叫谭元洲,持续关注她生活的他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她身边出现了什么人呢?尤其这人……还在追求她。
连送了一周的花!
邀请她来这种地方吃饭!
打扮地那么风|骚!
嬉皮笑脸!
是要闹哪样!
如若不是记得面前坐着孟庭斐,沈某人几乎要把手中的餐具给捏断。他直接忽视了“谭元洲穿衣服其实并不花哨也并没有嬉皮笑脸”这一事实,好吧,简单来说就是他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眼。这当口,他悲哀地意识到了一件事,从前她和杜锦年交往时,他固然痛苦于她对杜锦年的执着,却也能够理解。而眼下,他虽然一直想着“就算她和其他人在一起也无所谓,只要她开心就好”,可事情真的要发生了,他却真的是一点也不痛快。
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他争不过杜锦年,时也命也,他能忍;可这个谭元洲又算是哪根葱?
沈子煜知道自己现在的想法不对,却也难以抑制,说到底,都是嫉妒心在作祟啊。毕竟,有几个男人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女人跳进别人的碗里还无动于衷呢?
“沈老大,你不会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吧?”孟庭斐见沈子煜不说话,非常作死地又问了一句,“你现在比起过去虽然沉稳了不少,可也不是这样的性格啊。”
在手中的刀叉发出哀鸣前,沈子煜放过了它们。他放下刀叉,抬眸看孟庭斐,问:“否则呢?”
他不仅是在问孟庭斐,其实也是在他自己。
否则呢?
他还能怎么做?
他早已下定决心不会越雷池一步,难道还要使用卑鄙手段逼迫她也陪自己单身一辈子吗?那太可耻了,他做不到。
“……去追啊!她现在不是还没男朋友吗?”孟庭斐整个人都不好了,心想眼前人的脑子不会是坏掉了吧,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现在正是大好时机,你要再不动手,人姑娘可就又要有新男友了。那男人看着年纪不小了,他们这一交往估计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他摇头叹息说,“你可想好了,阮婉是个长情又求稳的人,一旦下定决心结婚,可就不会轻易离了。等再多纪念,生下孩子……”到那时,哪怕沈老大后悔,他也真的没有任何机会了。
“……”
孟庭斐自认为自己的“怂恿”已经达到了新高度,可让他失望的是,自始至终,眼前人都没有明确地表示态度,就好像他真的完全不在意这件事一样。可是,可能吗?别人也许没注意到,他可是看得很清楚,当沈老大看到阮婉和另一个男人出现在这里时,有那么几秒气场变得超可怕。都吃醋能那样了,不在意才叫怪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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