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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让天气多了几分凉意,黄泉镇的老街空旷如洗,中心的老酒肆外,‘黄泉刀冢’的老匾额,在雨水浸润下呈现出了黑黄色。
屋檐下面,身材健朗的汉子,坐在小板凳上,面前是一张小桌。
五六岁的小丫头,扎着羊角辫坐在对面,手持毛笔认真写字,小声滴咕着:
“爹,仇爷爷怎么不见了?”
“叫仇伯伯。”
“可是,仇爷爷五十多岁了,他让我这么叫的……”
“……”
轩辕天罡吸了口气,抬手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
“武林高手,命都长,五十多岁叫哥哥也没问题。以后再遇上,就叫他仇大哥……”
“罡子!”
酒肆里,正在擦桌子的老板娘阿兰,把抹布丢在桌面上,吓的小丫头连忙埋头写字,轩辕天罡也是坐直了些:
“开个玩笑罢了。”
“你开什么玩笑?闺女这么点大,你说啥她就听啥,小时候就不教好规矩,长大走上歪路怎么办?”
“唉……”
媳妇训相公,无疑是市井小民最喜欢的戏码,声音传出,引来不少街坊邻居的打量,连小丫头也低着头偷笑。
轩辕天罡听了片刻后,就撑着膝盖起身走向后院:
“没啥生意,我去打几网鱼……”
“你别跑,天都快黑了,又大下雨的,你打什么鱼?”
阿兰拉住轩辕天罡的袖子,把他拽进屋里:
“你是不是想去君山台看热闹?”
轩辕天罡来到桌前倒茶,摇头道:
“二十多年前都退了,对江湖热闹早没了兴趣。再者仇天合的刀法,也没啥看头。”
阿兰对此言半信半疑,毕竟轩辕天罡生来就是江湖人,也该活在江湖上。在这里当个整日围着柴米油盐打转的市井渔翁,只是形势所迫只能在此画地为牢罢了。
但作为妻子,阿兰哪怕觉得相公很厉害,不该这般平庸的过一辈子,也不想他再去生死无常的江湖闯荡。
阿兰想了想,轻声道:“爹以前当掌柜的时候,和郑峰他们喝酒就劝过,说郑峰性子耿直不够圆滑,该去外面游历十年再出山。郑峰当时根本不懂,来了句‘为侠者本该如此’,还一直说仇天合歪脑筋多,不像个纯粹侠客,结果呢?几十年过去,所有人皆知仇天合义薄云天,又有几个人知道郑峰的名字?
“你性子和郑峰差不多,都是年轻气盛认死理,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在江湖闯荡,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就是追悔莫及……”
轩辕天罡摇头一笑:“这话说了二十多年,都五十岁人了,又不是二十出头的时候,我想年轻气盛,也没那份心力了。”
“哼,说了你要听……诶,有客人来了……”
……
——
蹄哒、蹄哒……
细雨之下,两匹长途奔波的骏马,踏上了镇子的老街。
夜惊堂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目光扫视灰蒙蒙的小镇,一天奔波下来,眼底也显出些许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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