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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公子对大公子的学识,极为敬重。
他交代我,要好生款待耿大人……明日待集会之时,在于耿大人好生畅饮一番。”
众人看耿庆的目光有点不对了!
待步骘走后,秋奴一把拉住了耿庆的手臂,“老耿,你什么时候和曹将军搭上的关系?”
耿庆满面红光,脸上带着几分得意笑容。
“我哪有这个资格与曹将军说话,只是我那犬子……呵呵,你也知道,他平日里就喜好读书,而曹将军更是中原极有名气的名士,所以对犬子稍稍看重一些。”
一席话,令众人纷纷点头。
秋奴更赞道:“老耿啊,你却是养了个好儿子。”
以前,提起耿林,红泽的部落大人们常是不屑一顾。
在他们眼里,能写出自己的名字就足够了,读那么多的书,又有什么用处?这年月虽说还没有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说法,可是在塞北之地,读书人的地位终究是比不得那些舞刀弄枪的豪勇战士。不过现在看来,书读的多了,似乎也有好处?
耿庆,顿觉扬眉吐气。
大帐里热闹非凡,耿庆更成了除檀柘之外,最受追捧的人。
朝廷收回河西,已势在必行。
能够和曹将军打好关系,无疑对他们以后在河西的生活,有着极其关键的用途。
看曹将军的做派,似乎对羌胡、匈奴、鲜卑、氐人都不排斥。
否则的话,也不会和檀柘交往密切。
而且,看他的举动,似乎也不是和以前那般,将汉民凝聚成一个独立于河西之外的团体,而是打散开来,试图与胡人和平相处。人常说,胡人好战!可并不是每一个胡人都喜欢打打杀杀。如果能过上好日子的话,谁又愿意拼死拼活呢?
一切,且看明日见分晓吧!
汉军为与会的部落大人,准备了特制的‘曹家锅’,也就是涮锅。
成盘的羊肉,切成一片片薄薄的肉片端上来,在锅里一涮,沾上蘸料,令人顿感口齿生津。这就是中原的美食文化,却又尽可能的符合了羌胡的饮食习惯……
众人喝着酒,吃着涮肉,对曹朋在不知不觉中,又增添了几分好奇。
这一夜,众人尽兴,各归营帐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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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事,第二天天刚亮,就听到远处红水大营,传来了一阵阵鼓声。
部落大人们穿好衣服,纷纷从营帐里走出来。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刚要闲聊,却听到有人一阵惊呼。
“快看!”
“发生了什么事?”
众人纷纷举手眺望,这一看,却让人激灵灵打了个寒蝉。
昨天来的时候,他们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那红水大营的西岸,只是用简单的栅栏搭建起来。可是现在,那栅栏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巍峨高耸的城墙。那城墙高六丈,长约十八里,宛如一条长龙,匍匐在红水河畔。阳光下,城墙晶莹剔透,折射出五彩的光毫,熠熠生辉。
一座城池,在一夜间竟拔地而起,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神鬼乎?
天意乎?
耿庆站在营地里,瞪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这一幕。城墙,居然出现了一座城墙……这如果是建造而成也就罢了,可这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给他带来的震撼,却是难以用言语表达出来。这,莫非是上天保佑曹将军吗?
“诸位,我家将军已在城中设好酒宴,请诸公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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