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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的是读书人,每次看到你穿着一身带补丁的衣服和侯爷说话,我心里就觉得特别难受。”
关晓柔瘪着嘴说道:“你明明早就把布料买回来了,我却一直在做乱七八糟的事情,没给你做衣服……”
“哈哈,咱们跟侯爷可比不了,人家穿的是缎锦,一身衣服够咱们家吃两年的。”Μ。
金锋笑道:“再说,侯爷看重的是本事,不是衣服。
我就算穿着破衣服,侯爷照样不是和我有说有笑吗,如果没本事,就算穿的再好,恐怕侯爷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当家的是最有本事的人。”
关晓柔仰着头甜甜说道。
“那不就对了,别哭了,慢慢改,不着急。”
金锋刮了一下关晓柔的鼻头:“别再把手扎破了。”
关晓柔这几天赶得有些急,手指头不知道被针扎过多少次,到处都是小红点。
“嗯嗯。”
关晓柔乖巧的点点头:“对了,润娘留了饭,在灶台温着呢,我去给你端过来。”
“不用了,我去吃就行。”
金锋摆摆手,穿上那身满是补丁的破衣服,拐弯进了厨房。
润娘正在洗菜,看到金锋进来,羞涩的笑了一下,熟练的从锅底下的灰烬中扒出来一个小罐子。
“锋哥,给你炖了半只山鸡,从昨晚炖到现在,你尝尝。”
知道金锋吃不下野菜和麦粥,所以每次做饭,润娘都会给金锋一家几口开小灶。
对此,金锋也没反对。
不搞点特殊,还叫什么老板?
唐冬冬刚开始是反对的,但是被金锋怼回去了。
后来发现妇人们完全不介意金锋开小灶,也跟着凑到了金锋的小桌子上,还美其名曰自己是管人的,就应该和东家一起吃饭,撵都撵不走。
倒是关晓柔,一直觉得不好意思,要不是金锋态度强硬,恐怕早跑回去和妇人们一起喝麦粥野菜去了。
炖了快一天,山鸡的骨头都快被炖化了,掀开盖子,一股鲜香就浓郁扑鼻,让人食指大开。
从润娘手里接过米饭,连肉带汤舀一勺浇上去,再就着清脆爽口的野菜,那叫一个香。
正吃着,钟五闯了进来,看着小罐咽了口口水:“先生,管家回来了,侯爷让我过来问您,东西卸到哪里?”
“我要的东西买齐了吗?”
金锋皱眉问道。
西河湾到县府路程不近,张凉平时都是天不亮出门,能赶回来吃晚饭就不错了。
有几次拉的东西多,回来的时候都半夜了。
管家是七八点才走的,现在不过半下午,竟然赶回来了?
别是东西没买到吧?
“先生放心,管家说除了石炭,其他东西都买到了。”
钟五说道:“金川没有石炭,要去汉中一带才能找到,管家已经派人去了,如果快的话,三五天应该就可以回来。”
“可以。”
金锋说道:“这位管家倒是挺麻利的。”
“知道先生急着用,管家都是快马加鞭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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