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轩再木头,但与月儿相依相伴了这么久,若说不喜欢,那显然是违心之言,什么力量,也不能将自己和月儿分开。
……
又飞了约一盏茶的功夫,林轩看看四周的景色,已越来越荒芜,地上的草,变成了枯黄之色,偶尔还可以看见一些低矮的灌木丛。
“道友,究竟有完没完,阁下就算想要杀人抢宝,这个地方也没有人打扰。”林轩终于有些不耐烦的开口道。
“看来兄台是明白人,知道孙某想要杀人抢宝,其实阁下的打算何尝不是一样,从一开始,你就没有想过将此女出让。”书生遁光一换,停了下来,脸上毫无紧张之色,甚至是用十分轻松的语气调侃着。
林轩也笑了,今天之事还真有些好玩,这书生也信心十足,难道他真有把握击杀一名同阶的修仙者,这可有些意思了。
要知道,死在林轩手中的元婴修士虽然不在少数,但那是由于他的神通太过逆天的缘故,不足做为衡量标准的。
其实在修仙界,进阶元婴期以后,这种存在很少死于斗法之中,绝大部分都是寿元耗尽陨落。
元婴期修仙者,每一个皆有压箱底的功夫,神通不俗,低阶修士再多,也无法对他们形成有效的威慑,而同阶修士之间,打不过,大多也有把握逃脱。
离合期老怪不在世俗走动,有绝对把握灭杀元婴期修仙者的,只有同阶的后期大修士。
但后期修士一心突破离合,出来晃荡也不多。
中期对中期,击败对方容易,灭杀,几乎是不可能完成地。
这书生有点意思。
林轩笑了:“道友开门见山,那在下也不用隐瞒,璇儿是我故人之女,而且也是在下的后辈子弟,明说,我很护短,道友提出的要求,恕我难以让你如愿。”
“嗯,我明白,那没说好说,对于此女,小生是志在必得,既然没有谈判的余地,我们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书生依旧是一脸和颜悦色,很有风度的开口。
但越是这样的敌人,往往越不简单。
“这倒也不忙,在动手以前,林某想请教一个问题。”
“道友想问我为何非要得到此女?”
“不错。”林轩点点头,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简单。
“这个,恕难奉告,在下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喜欢让我的敌人,全都当糊涂鬼。”书生有点邪恶的轻笑。
“这样啊,那可是你自找,林某看你人还不错,原本打算将道友灭杀就算了,既然你非想要受那搜魂之苦,一会儿就不要怪在下心狠手辣。”林轩眉头一挑,轻描淡写的道。
“哦,原来道友灭杀敌人以后,也喜欢搜魂啊,幸会幸会,原来你我还是知己,可惜此女在下志在必得,道友又不肯让出,否则你我原本可以找个地方,好好喝上一杯酒的。”书生叹了口气,脸上满是惋惜。
林轩不由得一阵无语,他也算见多识广,但这么有意思的对手,真的是从所未遇。
有意思,同时林轩也收起了心中的轻视。
他虽然自负神通堪比大修士,同时还有月儿、尸魔、穿山甲做帮手,按理说,离合以下,应该是纵横无敌的。
可俗话说得好,凡事没有绝对,林轩虽然对自己信心十足,但也并不敢因此就小看了天下英雄。
自己有奇遇,难道别人就不能有了。
谁敢说本人天下第一,这次的天云交易会高手云集,除了云州本土的修士,其余州府,也精锐尽出,说不定哪儿就蹦出一逆天的家伙。
比如说百毒神君当年若不是被暗害的缘故,以其逆天到极点的资质,林轩就自愧不如。
谦虚有好处,林轩眼睛微眯,将心中的骄狂一分分的收起,开始用谨慎的目光,打量眼前这位奇怪的修士。
ps:大家节日快乐,今天***比较早,下午还有事,这可是我一大早起来写的,呵呵,另外,双倍***,请支持一下幻雨吧,谢谢了。(未完待续,)
李天命做梦都要笑醒了。他家的宠物,竟然都是传说中的太古混沌巨兽!他的家鸡,是以太阳为食的‘永恒炼狱凤凰’。他的黑猫,是以雷霆炼化万界的‘太初混沌雷魔’。连他家的小强,都是拥有万亿不死分身的‘万界永生兽’从此,他驾驭十头太古混沌巨兽,化身万古第一混沌神灵,周游诸天万界,踏平无尽神域。万物生灵,诸天神魔,连爬带滚,...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