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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荒马乱,喊杀声从世界的一个尽头,传到了另一个尽头。
血水洒满空中,他看到老父亲头顶金色兜鍪,声嘶力竭的大吼。
而他这位满身血污的少将军,被手下亲信抢救回来,哪怕要爬回去再战,也无人愿意和他一起赴死。
兵败如山倒!
那十位冲杀在第一线的敌将,成了他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
他的宏图壮志、一腔热血,就被这么浇灭了。
二十岁以前,他以为自己是一辈子的人上人,然而到了三十岁,他觉的自己人生差不多结束了。
他看到自己被人用刀砍下了脑袋,血水飙飞。
费锦一下子从梦中惊醒,满头大汗,一抬头,夜色朦胧。
这几年他一直是这样,要么昏沉的睡到晌午,要么一大早就醒来,然后昏昏然的坐到天明。
有的时候,他自己都在疑惑,他的报仇雪恨,到底是真心这么想的,还只是找这么一个借口,苟延残喘的活着,让自己子虚乌有的自尊,多少保留一两分。
费锦走入一间厢房中,厢房应该是很多日没有打扫了,蜘蛛网和灰尘很重,他走到架子前,那里放了一口枪,这一口枪是顶级道器,是他成年时的礼物,仿的是唐国名将单雄信的名枪——寒骨白。
《酉阳杂俎·语资》:‘单雄信幼时,学堂前置一枣树,至年十八,伐为枪,长丈七尺,刃重七十斤,号为寒骨白。尝与秦王相遇,秦王以大白羽射中刃,火出,为尉迟敬德拦斩。’
费锦摸着血迹斑斑的枪头,猛的把它拔起,挥舞两下,一时间寒光闪烁。
然而仅过三四息间,费锦便开始怅然若失,跌坐在地,那一瞬间的热血如潮水般退却。
门外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声。
时间在人失意时,总是格外的漫长,费锦这一坐,也不知坐了多久,心头在苦水里翻滚,一直到敲门声响起。
“少将军,少将军,我家少爷有请!”
镇北伯并非是血裔名族,而是在古国末期,弃妖皇大肆卖官鬻爵,祖上捐的名头。
谁曾想祖辈借此挤不进这名族圈子,子孙却靠此发迹了。
做为‘租界’最大的掮客之一,费锦也是花了大代价,才跟这镇北伯的长子皇甫奇攀上了交情。
他匆匆跟着这皇甫家的仆人来到了一座豪奢的‘花园房’,绕过大门,从给仆人和家犬的小门钻了进去。
对此费锦一贯的习以为常。
皇甫奇开门见山:“天勇军那里出事了!”
“什么!?”
“所有兵卒全部被转化成尸人、包括民夫、仆从总共不下十万之众,现在正漫山遍野的杀人吃人,这是不是你搞的鬼!”
“我,这、公子……这怎么可能呢。”
费锦脑中一片空白,好半晌,才结结巴巴道。
“众所周知,转化尸武人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被尸血沾染,一种是服食尸肉,这支兵马近三分之一的粮食,不都是你供给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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