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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决定,从看见叶之珩的这一瞬间开始,她都要做一个粘在叶之珩身后的跟屁虫。
“你好好努力,遇上血猎,要小心一些,他们虽然本事不大,缠人的功夫却是一流!”
毕竟是自己初拥后的第一个人类,还是一个漂亮的小美女,叶之珩的话里,还是有那么一些怜香惜玉的成份在里面的。
灵犀眨眨眼睛,努力把自己装的可爱一些,萌萌哒一些。
“血猎啊,他们很凶吗?我以前,以为吸血鬼的小说都是假的,可我现在,才知道,都是真的,所以,血猎也是真的哟?那要是血猎遇上我了,会杀我吗?不是说吸血鬼都不是老不死的吗?”
灵犀就好似一个好奇宝宝似的,在叶之珩身边问个不停。
叶之珩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捡了一个麻烦回家一样。
“不如,你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帮帮忙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当好血族啊,我不想给血族丢脸呢……”
叶之珩的耳畔,一直在灵犀碎碎念的声音,灵犀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把叶之珩说服了。
“好了,你可以暂时跟着我,不过,等你学会如何生存之后,我就会离开啦……”
饶是没有记忆,叶之珩对灵犀永远都是狠不下心来,这是一种本能,根植在记忆最深处的本能。
“知道了,阿珩,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灵犀甜甜的笑,跟在叶之珩的身后,朝森林深处一座巨大的城堡走了过去。
那是一座白色的城堡,远远的看过去,那一座白色的城堡在月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清冷的光芒。
四周都是郁郁葱葱的森林,从那些树木的大小来看,这些树木一定存活了很几千年,或是上百年,白色城堡的四周开满了一朵一朵的红色的玫瑰花,每一只玫瑰花的花蕾,都有成人拳头那么大小。
叶之珩刚走到城堡门前,城堡的大门从里打开,一队穿女仆服饰的佣人款款出来。
“欢迎主人回家。”
灵犀淡定的跟在叶之珩的身后,进了城堡,一进城堡后,灵犀就万分确信这真的是吸血鬼居住的城堡,里面的家具都有些年头了,就连摆件呀艺术品之类的,也都十分的古朴,灵犀亦步亦趋的跟在叶之珩的身后,看着叶之珩会在一张真皮沙发上后,自己也学着叶之珩一般,坐到了叶之珩的身边。
有一个管家模样男人,看见灵犀般的举动时,眉梢微微一拧。
“主人,如今您醒了,是不是需要通知各位领主前来开会?”
“通知下去吧。”
叶之珩说完后,看了一眼明明很兴奋,却装作很淡定的灵犀。
“准备一间卧室给她。”
“是,主人。”
灵犀心想,不知道管家叔叔会不会理会叶之珩的意思,将她的房间安排在叶之珩的身边,到时候,她好近水楼台先得月!
“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问?”
叶之珩瞧了灵犀好几次都想说话,又硬生生逼回去的模样,就觉得特别好笑。
“城堡外面的玫瑰花,是只有这一间城堡才有吗?”
灵犀刚开始看见那些玫瑰花,就觉得很奇怪,这些花,跟上次那种爱德华博易送她的玫瑰,是一模一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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