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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狂放生,那她会误杀金头灵蜥,给自己带来这个恶果吗?
很多人说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也许,只是其中的因果,不为人所知而已。
水产店早坐起来了,咬着牙盯着丽娜,喃喃说道:“真他娘的是报应啊!这什么年代了,上个王朝的奴隶也不带这么打的,不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自己不疼。哎……”
一说自己身上的肉,水产店的反应了过来,立马问道:“那怪胎也是……”
我当时也不知道金头灵蜥报复性那么强,但也约略猜出来了。
更别提苟和顺了。
苟和顺死死盯着那个怪胎的手。
那个怪胎的手虽然类似爪子,蜿蜒细小,可十分明显,最小的爪子,也是外翻的。
白珠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爬进去了。”
我心里悚然一动。
所以,丽娜的婴儿,成了这么个样子。
苟和顺就更别提了。
他盯着那个怪胎的手,浑身颤抖了起来。
那个怪胎,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孩子。
丽娜为什么说自己流产了?
因为她生下了一个怪物——跟安宁她娘一个样子,孩子是怪物,可它也是自己的孩子。
一旦被别人看到这个怪样子,什么结果?
这孩子活不了。
她不想让任何人见到那个怪胎,只有这样,才会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所以,这以后,她就再也没跟苟和顺接触过——孩子跟壁虎一样,是死死贴在她身上,也许,还会到处游走,所以她也不肯穿衣服。
而因为金头灵蜥的报复,这地方,开始汇集了各种爬虫。
她本来应该是很讨厌爬虫的,可也许,那个怪胎喜欢爬虫。
它是四脚老舅的“外甥”。
因为怪胎高兴,所以丽娜也开始爱屋及乌,或者,丽娜自己,也慢慢变成了一条大蜥蜴。
我记得她还吃过蜥蜴——倒是想起来,有些蜥蜴,确实有相食的习俗。
苟和顺盯着那半截子尸体。
那半截子尸体,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蜥蜴。
唯一能代表人类的位置,已经被他自己,亲手拍扁。
他怔怔的看着丽娜,伸手就拉她:“你跟我说,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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