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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皮肉不是肉?
替身难道就不疼?
陆程摇摇头,他道:“这是我的戏,当然得由我自己来演绎。”
替身是什么?
不存在的。
白洛琛听他这样说,唇角不明显地勾了下。
“很好。”
那一场戏,是白洛琛亲自掌镜摄影,作为总导演,白洛琛的能力深不可测,他执行能力强,摄影技术一流,他亲自掌镜,效果自然更好。
故事开始的时候,是1937年的下半年,日军刚攻占南京,进行了长达数月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这个时候,两军合作,原是红军游击队的程澈,在**中将的带领下,与国民党合作,共同抗日。
现在,程澈成了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的一员。
因为演的是冬季,初夏的天里,陆程穿得很厚实,因还未发生皖南事变,陆程头顶的帽子上,还带着‘青天白日’帽徽,手臂上佩戴着‘新四军’臂章。
这时候,游击队还很混乱。谁能招到一百个人,他就能当连长,能招三百人,就能当营长,所以那个时候独立团跟独立营也很多。
而陆程扮演的程澈,刚好就是一个连长。
长得帅的人,穿什么都是个帅逼。
那个年代的军装,笨拙而厚实,但被陆程那样一穿,却多了些洒脱不羁的神采。
陆程坐在马背上,骄阳当空,他衣服下面热得开始冒汗了,但表情始终淡然。
当场记喊了声准备,陆程立马进入戏态。
那张总爱挂着淡笑,显得平易近人的俊脸,在瞬间变得冷冽威严起来,丹凤眼微微眯着,他调整了下坐姿,对场记说:“可以了。”
“好,123,action!”
陆程策马扬鞭,骑马越过烽火连天的战场,身后爆炸声震耳欲聋,他单手举枪,朝着身后穷追不舍的‘日军’射击。
明明拿枪的是道具枪,后坐力并不强,但陆程每开一次枪,手臂都会跟着抖动一下。注意到他在小细节方面的把控,白洛琛唇角上翘的幅度更加明显。
“大生,你们走,我断后!”
‘程澈’冲一个看着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喊道。
那少年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是刚从敌军刀刃下抢来的孩子。
大生回头看了程澈一眼,大声喊道:“连长,我把孩子送到安全地方,就回来接你!”
大生抱着孩子,策马狂奔。
程澈带着其它部下与追兵穷斗,远方,忽然投来一枚炸弹。这是军用炸弹,哪怕事先知道炸弹会落在什么位置,但陆程的后背还吓得汗毛倒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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