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又开始黑化了,憎恶这个世界。
但王子安仍记得,对人类贡献最大的几种职业中的“科学家”和“教师”,应该被民众关心,得到民众更多的关心。
这首诗是前世诗人余秀华所作的一首爱情诗。
在余秀华之前,这样强烈美丽到极限的爱情诗,还没有谁写出来过。
出奇的想象,语言的打击力量,与大部分女诗人相比,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
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令人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让人心疼痛。
这首诗点燃了人性中最基础、最隐秘的部分。
余秀华的直率乃至粗鲁,击中了现代人的伪饰软肋,人们痛恨伪饰又依赖伪饰,一经袭击,便轰然颓塌。
她的诗,放在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
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出生时遭遇倒产,大脑缺氧导致脑瘫,余秀华嘴歪,口齿不清,行动也不便。
她的红说起来也很好理解。
在那个时代,这首诗轰动的标题就足够吸引眼球。
人们读完了诗,准备开骂的时候,蓦然发现作者是一个“脑瘫女农民”,一下子震惊得张不开口。
再不可思议,也只好承认,也许在这个人们不再喜欢读诗的时代,真的又横空出世了一个天才。
喜欢余秀华者,喜欢的是她的大胆与坦率,是她的诗歌中质朴的蓬勃的力量。
不喜欢余秀华者,不喜欢的是她的写作和想法上的某些局限,是外界对于她的过度追捧,是她面对外界蜂拥而至的赞美与诋毁时张扬且狂傲的姿态。
更多的人,对余秀华的态度是复杂的。
他们喜欢她早期的一些诗歌,在那些粗粝的诗句里读到很多惊喜,尤其是那种混沌的、没有化开的力度感。
余秀华曾说,这首诗其实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都没有关系。
出名后,谈到自己的现状,她自嘲说自己很著名,臭名远扬。
谈到有人评价她是个坏女人,她嘻嘻哈哈说,坏女人与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她除了会荡秋千,还会荡双桨,别的不会了,也不敢会。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愧对坏女人这个称谓,一想到坏女人,就想到眼含秋波,腰似杨柳,在男人面前款款而来。
而她这个中年妇女,又丑又脑瘫,腰都硬了,怎么去坏?
说起来都是泪!
但是,她依然说,她爱祖国如此和平与美好。
前世,一个身有残疾的女人,写这种诗,都引来极大的争议。
今世,王子安做为这首诗的“作者”,本身又是男性,前身还和不少女艺人关系不清不楚被曝光。
以致这首诗一出来,当真引起娱乐界和文学界的十二级地震一般。
李艺红脸色苍白。
我的小祖宗哎,我现在宁愿求你怼人,怼死对方去,也别写这种诗啊!
你现在是跨越大半个地球,去拍戏,去辛苦工作,去为世界美好做贡献。
行动是高尚的,为什么言语上总瞎说呢?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一觉醒来,世界巨变。藏匿于西湖下的图腾玄蛇,屹立时如摩天大厦。游荡在古都城墙外的亡灵大军,它们只听从皇陵下传出的低语。埃及金字塔中的冥王,它和它的部众始终觊觎着东方大地!伦敦有着伟大的驯龙世家。希腊帕特农圣山上,有神女祈福。威尼斯被誉为水系魔法之都。奈斯卡巨画从沉睡中苏醒。贺兰山风与雨侵蚀出的岩纹,组成一只眼,山脊...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