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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的头上那支晶莹的鸟喙骨簪看起来格外引人,鲜红晶莹,垂落下秩序神链,束着几缕发丝。
总体来看,她虽然气质冷艳,但一身服饰又为她增添了不少雍容华贵的气韵,这是有意做出的一些改变。
在她的旁边还有一个男子,白袍如雪,不染尘埃,很儒雅也很从容,面孔俊朗,是罕间的美男子。
他很随和,牵着一个孩童的手,还抱着一个小女孩,都是部落中的小天才,几岁的样子,平日伶俐而乖巧。
男子温文尔雅,看得出修养很好,虽然是在蛮荒部落中,但也没有高人一等的姿态,很平和接地气。
不过也没有人敢因此而轻视,若隐若无间,一股内敛的镇定与贵气逸出,与林诺依走在一起,两人一看就不是凡人,天潢贵胄,有无形的底蕴。
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些人,贵气内敛,威严不显,都不是常人。
“这孩子有些不同。”林诺依一眼看到楚风,朝这边走来。
“哪去啊小娃,过来。”一位族老喊道。
楚风真不想过去,现在这个样子还没人家的大长腿高,这样的重逢让他情何以堪。
但是,族老都开口了,他如果跑掉的话,那就显得古怪了,他硬挤出一缕浅浅的笑意走了过去。
“叫姑姑,这是贵客。”部落中的老头子一脸热忱之色,他知道这些人来头甚大,需要招待好。
姑姑?楚风当时就想喷这老头子一脸口水,这不是坑他嘛!
很是纠结,姑姑?那是打死也不会叫的,最后他硬着头皮喊道:“姐姐。”
楚风记得清楚,他要比林诺依大半年以上。
这叫什么事儿,都怪那老头子,他腹诽,这样面对前女友实在太尴尬!
“乖!”林诺依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如冰山上的雪莲花,清新而明艳。
然而,一个乖字却让楚风很想仰天长叹,这种经历也没谁了,今天真是见鬼了!
也正是因为他仰头,林诺依将的小脸看的越发真切,顿时一怔,蹲下生来将他抱了起来。
被抱他倒是不反对,可是眼下这高矮对比后,他想一头撞在墙上,楚风觉得,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真不该乱跑。
“这张稚嫩的面孔,跟我一位故人有点像。”林诺依说道,仔细的看着楚风。
楚风惊讶,都变这么小了,她还能看出相近的轮廓?他很想说,本就是一张脸好不好。
林诺依一怔,觉得越看越像。
被前女友这样当孩子抱着,让楚风不适应,但脸皮厚起来后,心也就自然淡定了,他开口道:“很多人都说过,我天纵之资,英俊非凡,有些像她们梦中前世的黑马王子。”
“这不要脸的孩子,我捶你!”两位族老看不下去了,这可是贵客,天潢贵胄,这小兔崽子怎么随口就乱说。
林诺依拦住两位族老,微微一笑,如花树堆雪,明净而圣洁,她捏这楚风的小脸,道:“真皮。”
此情此景,楚风真是……败了,说什么好?早先所猜测到最坏的情况发生,被对方捏着脸,当小孩子抱着,他默默地望天。
“像我这么天纵英武,想不引人瞩目都不行。”楚风慨叹,又补了一句:“虽小,我见犹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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