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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清晨起床后叶凡就要喂鸡扫猪圈鸡粪,还要伺候在她和穆逸辰住的房屋后面的一块小菜地,然后才上山割猪草。
每日叶凡都忙的脚不沾地,回来后屋里的人又下了田地忙活,每日穆逸辰却都等着叶凡回来一起吃饭,让叶凡心里有些莫名的动容!
这算不算同甘共苦?相濡以沫?
可能是看着叶凡老实了,老穆氏也没有明目张胆的克扣叶凡的饭菜,每顿都是清汤寡水的清粥,叶凡也慢慢习惯的下来。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叶凡人不但瘦了一圈,人也比起刚来的时候黑了一些,但是叶凡发现她这段时间的劳作,身子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走几步就喘气喘的厉害。
让叶凡十分满意,只是活动量大了,每日的清粥已经满足不了叶凡的胃口,在加上穆逸辰一个男子每日也吃那么一点东西,身子也越发的单薄,长期在屋里没有受到阳光照射的关系,皮肤白的如玉,看着有些脆弱。
叶凡有时候见到这样的穆逸辰都怕他被风吹走了!
为此叶凡慢慢开始越发深入森林去找一些野果放在猪草里带回来,藏在屋里让两人能填饱肚子。
白日里干完了活,叶凡腰酸背痛的回到房间里,就看见穆逸辰手里还是拿着同一本书在油灯下看着,好奇的道。
“你难道就这一本书?每日都看一样的有什么意思?”
说罢叶凡抽出书本看了一下,史记两个大字在泛黄的书本上,青皮书面都已经被翻的皱巴巴的,一些地方像是退了色一样,露出黄色的痕迹,顿时无趣的还了回去。
看着叶凡翻书手上动作熟练,嘴角轻动,史记两字的唇形露了出来,穆逸辰顿时一愣,眼神发亮的看着叶凡。
“娘子识字?”
叶凡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穆逸辰开心称呼她为娘子,刚开始的时候听着还怪别捏的,这段时间听下来也都听习惯了。
顿时眼神一扫,有些嫌弃道。
“字谁还不认识?”
听完叶凡的话,穆逸辰眼里露出笑意,感情娘子认为识字是很容易的事情?
在村子里面,会识字的人还真没几人,扳着手指头都数的过来!再说村里人都是在田里刨食的泥腿子,要不是家里小的真的有天赋,能有机会考取功名,那么谁也不会花钱去浪费在束脩上。
这一个孩子一年的束脩,可是相当于一年的收入,这银子都拿去给娃识字了,那么多嘴吃啥啊?
所以村里识字的人还真不多,村里人淳朴,要是知道你识字,他们都会高看你一等,据他所知,除了村长理正,村长大儿子,和寡妇莲家的儿子,还有就是他了,看来现在识字的人还要加一个娘子了。
要是村里人知道娘子识字,定不会因为娘子是被卖到村里的,而低看她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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