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 我才是那个要你血债血偿的人(第1页)

大慈寺。

冯正彬把香油钱捐出去时,心里千疮百孔地滴血。

也亏得他着实大方,定下“十月二十四”的正日子后,寺里并无人问他先前弄错的原因,也不询问为何在寺里住上一旬。

知客僧将冯正彬引到厢房去,与他介绍了寺中生活起居。

冯正彬也没让自家车夫留下,独自在大慈寺渡过了第一夜。

睡得并不安稳。

除了他之外,似乎没有其他香客留住,僧庐在中轴线的另一侧,这边好像就只他一个活人一般,夜里静得让人心慌。

偏也有不静的,就是那山风,吹得窗板作响,冯正彬睡得浅、被惊醒了几次。

且夜里云重,月色遮挡大半,只余一丁点光线落下,房内深深暗影,还是他不熟悉的家具摆布,让他恍惚一眼间惊出了一身汗。

可以说,到了山上,虽不像在千步廊里被人指指点点,但提心吊胆的感觉没有少。

他不得不担心城里状况。

至于那正日子,他倒是无所谓。

原先以为是鬼怪作祟,想着死无对证,才一个念头间写下了“十月十八”。

现在晓得根本是人装神弄鬼,又岂会怕假日子受菩萨怪罪?

再者,银子掏了,尚书之位不可能了,他怎么也得保住现在的侍郎位置,又如何能再留下那么明显的把柄给有心之人来抓?

只要他咬死了十月二十四,只要和尚们别多嘴多舌,让他暂且把“不敬发妻”的罪名先熬过去……

思索许多,冯正彬决定日夜颠倒。

夜里睡不好,那就白天睡,天亮着,这厢便是人少些、也不会阴森森的。

给夜里寻打发时间的事就行了。

冯正彬苦读出身,立刻想到了抄写佛经。

他当即默写了几首诗词,带着吹干的纸张去寻僧人。

“这一日在寺中,晨起听师父们早课,我的心神也跟着平静下来。”

“我听说一些寺庙会受信众手抄或是刺绣的经卷,不知贵寺是否……”

“这手字自认还算拿得出手,不知师父意下如何?”

念书时,冯正彬练的是台阁体,后来与当时的许多学生一样、学起了金太师的字帖,等成了金家女婿,自然也就一直写着。

这几年,京中少见金太师的字迹,冯正彬久不用了,捡起来装装样子倒也不差。

僧人答应了,送了几卷经文到厢房。

冯正彬抄了一整夜。

蜡烛光不够明亮,但照一张桌面足够了。

他想起了年少时挑灯夜读的经历,一晃几十年,就像是上辈子一样。

是啊。

他离那种苦日子太远了!

离不知道能不能出头的日子太远了!

他已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好日子,又怎能甘心楼塌了?

此时此刻,阿薇与陆念也出了京城。

定西侯府在西山上有一庄子,陆念说要去住两天,谁也不会说个“不”字。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都市仙尊

重生之都市仙尊

一代仙尊洛尘遭人偷袭,重生回到地球。地位普通的他,面对女朋友的鄙视,情敌的嘲讽,父母的悲惨生活,豪门大少的威逼挑衅。他发誓,一定要改变命运的不公,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告诉所有人,他洛尘,曾经来过。...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霍少的闪婚暖妻

霍少的闪婚暖妻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总裁老公超给力

总裁老公超给力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万古第一神

万古第一神

李天命做梦都要笑醒了。他家的宠物,竟然都是传说中的太古混沌巨兽!他的家鸡,是以太阳为食的‘永恒炼狱凤凰’。他的黑猫,是以雷霆炼化万界的‘太初混沌雷魔’。连他家的小强,都是拥有万亿不死分身的‘万界永生兽’从此,他驾驭十头太古混沌巨兽,化身万古第一混沌神灵,周游诸天万界,踏平无尽神域。万物生灵,诸天神魔,连爬带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