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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为什么不逃(第2页)

尘埃落定之后,云璃从那个很久都不用的,套在腰间的魔法袋里翻出了那一套亡灵解剖工具。

她要做的事情很简单,把肖珩变成一具亡灵生物。

这种事她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做,当年她召唤的第一具骷髅兵就是云蓝,但这只是一种亡灵召唤术,召唤骷髅兵容易,但要把他们变成彻彻底底的复活亡灵,而不是一种工具,依然十分困难。

更让云璃头疼的是,这里并没有血雾蝙蝠,所以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女人,你听到声音没有?”就在云璃一筹莫展的时候,小布丁轻声提醒她,“现在是夏季,血蝴蝶来了!”

血蝴蝶?塔桑克沙漠里特有的魔兽也是最可怕的魔兽,没有之一!

成年的血蝴蝶都有一人多高,它们天生的防御力就强,加上它们又是群居,虽然塔桑克沙漠里的血蝴蝶总计不会超过五十只,但也已经十分可怕。

最可怕的,莫过于这种魔兽吃人,或许很多冒险家不会害怕被人杀死,但一旦提到血蝴蝶,大部分人脸色都会突变。

“你的意思是说?让我用血蝴蝶帮他重塑躯体?”云璃很快就明白了小布丁的意思。

血蝴蝶攻城,对于玄风城的子民来说,已经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如果沙漠里的冒险家不能满足血蝴蝶的需要,它们就会攻入人类的城池,吸取新鲜的血液。

在沙漠里,没有血它们就不能生存。

云璃的另一半精神力平行向外散播,她必须搞清楚外面是什么样的情形。

血蝴蝶攻城这么大的事,肖家内部竟然没有一个人放在心上,玄风城的居民也都躲了起来,没人敢上街。

视死如归的五个城卫兵,极不情愿地扛着五把巨剑,全身都是寒光闪闪的铠甲,在风沙极大的玄风城里,走向防风格子。

这已经是他们和血蝴蝶达成的默契,玄风城永远都会养着这样一群人——血奴,他们是从东大陆自由之城半岛买来的奴隶,肖家给他们长期灌下药剂,让他们的血液更能吸引血蝴蝶。

每次血蝴蝶攻城,只需要把这些奴隶放出去,等这些血蝴蝶吸够了,就会退走。

这是近百年来,血蝴蝶与这座沙漠之城形成的默契,没有契约,也没有人会觉得不对。

“只有五个身穿铠甲的战士,押着一千多的奴隶……”

云璃飘出了一半精神力,樱雪也偷偷地追了过去,他看到这一幕时,闪闪发光的牙齿咬在了粉嫩的樱唇上,“这些人难道不知道他们是要去送死吗?他们的身体强度很高,体质也已经被药剂改善,就没有人想过,应该逃跑吗……”

没有链子锁着他们,也没有人押着他们,更没有什么魔法!(未完待续。)

ps:断网了,所以今天晚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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