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翌日清晨,沈光醒来时,微微还有些醉意,昨晚喝到后面,李嗣业还是上了烧刀子。
不过好在李嗣业知道今日还有大事,倒是没有拉着他和来瑱喝得太过头,只喝了七分醉。
“郎君,水已经打好了。”
洗漱过后,沈光换了身崭新的白色圆领长袖,便往官署而去,他和李嗣业都是要去宫中赴宴的,到时候列阵演武便是来瑱负责指挥。
“沈郎,看看某这身衣服可还合身!”
老远就见着李嗣业穿了身花花绿绿菱形格纹圆领长袖,沈光觉得李嗣业和封常清在对服侍的审美上怕是很有共同语言。
“很衬李兄威武雄壮。”
沈光见李嗣业颇为自得地照着铜镜,便没有说什么煞风景的话,反正这年头大伙就喜欢妖艳浓重的花色,这位猛将兄喜欢就好。
戴上幞头,李嗣业自是吆喝着亲卫牙兵和沈光一道出了镇守府,他要是不和龙突骑施站在一块,那些豪酋未必有胆子敢和他们一起观看大军列阵演武。
骑马到了员渠城时,城门早已洞开,道路两旁是不少看热闹的商旅和百姓,骑着匹高头大马的李嗣业自然是人们争相目睹的神通将军。
大唐对服色自有规章制度,“胥吏以青,庶人以白,房商以皂。”
不过寒门士子一朝科举中第,便是鱼跃龙门,于是便有了所谓的白衣公卿之说,因此这白色也算是文人们最喜欢的服色之一。
不过自开元以来,大唐步入盛世,很多所谓的服舆禁忌倒也管得没那么严,民间也多有穿戴各种五颜六色的衣裳,只是对于平民们来说,上等染料和织纹的花布可不是他们负担得起的。
“这位李将军果真是壮士啊,这胳膊比某大腿都粗,难怪能将贼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李将军这身衣服可真好看,他日某若是能这般着花衣夸马游街,足慰平生。”
听到道旁传来的话语,沈光只见李嗣业脸上笑得越发高兴,暗道自己迟早要扭转李嗣业和封常清他们的审美观,不然和他们在一块实在太辣眼睛了。
入城之后,王宫前那些豪酋们全都到齐了,当他们看到李嗣业这位焉耆镇守副使时,哪怕心里再不情愿,也全都低下头颅,毕恭毕敬地起身道,“拜见李将军。”
李嗣业自然没给这些人好脸色,只在马上端了端手,便呼唤沈光趾高气昂地扬长而去,骑马直入王宫,直到大殿前方才下马,入殿和龙突骑施这位大王见面。
“大王怎地让那些大臣都在王宫外等候?”
“左右都是要出城,何必再让他们进来拜我。”
面对李嗣业,龙突骑施显得颇为随意,然后让左右奉上了礼物,满满十大盘金银,沈光估摸着怎么也得有个好几万贯了。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