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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我关注你的时候,我发现你的心理年龄绝不是只有这么小,你应该已经心里成熟了吧?”
甄娥没有说话,暗暗道:有那么明显吗?暴露了?这个秦安还是挺聪明的。
甄娥决定不说话,让秦安胡乱猜测去。
“来吧,看看,这些都是我老婆喜欢吃的,你尝尝手艺。”
甄娥知道自己的实力远远比不上秦安,如今秦安不作为,她也只能听之任之。不过……这一桌子食物看着倒是挺丰盛的。
“土豆丝,这是我和她最喜欢吃的菜了,我炒的绝对是大厨水准,而她炒的就有些奇异了,总会把黄色炒成黑糊色,所以到后来我倒是喜欢吃那种糊糊的口味了,哈哈。”
“你。。。。。。哪了老婆?”
“翁岚,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想听我和她的故事吗?”
甄娥有些淬不及防,没想到秦安忽然提起翁岚。她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良久之后才道:
“这个时候提起她合适吗?吴晓晓,我妹妹,还有这里的BOSS都不理会了?”
“嗯,地图我已经彻底搜索过,既然没有人,那么她们就一定在湖水下面的宫殿里,刚刚我试了下,无法用空间转移的方法把这一湖水的酒水移开,所以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那就是喝光!”
“喝光?你在说什么胡话?”
“哈哈,这确实有些夸张,而且想要喝光这一湖的酒水,一定需要一段时间,足够我们舒舒服服吃一顿饭,喝一场酒,说一段故事了!”
秦安说话间不由分说把小小的甄娥抱起来放到桌子旁的椅子上做好,甄娥很是生气,她可是女人,秦安这样说抱就抱的还不是把她当小孩?
“来,尝尝我的手艺,这土豆丝真的很好吃。”
秦安满脸笑容的为甄娥夹菜。
罢了罢了,也确实有些饿,之前又是赶路又是吴晓晓打架,甄娥还受了点伤,那就吃点东西吧。
想到此处甄娥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土豆丝。。。。。。嗯,味道不错。
继续吃第二口,吃第三口,等她吃到第四口的时候动作变慢了。
这是第二世的翁岚,她想起了第一世和秦安刚刚结婚时候的日子。
那时候的秦安做菜确实不错,而他炒的土豆丝是这个味道吗?哎,时间好久远,她已经忘记了,不过眼前的土豆丝她确实很喜欢吃。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讌,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此为曹操之《短歌行》!我记得那会我很迷恋曹操,一个真小人,一个真正的枭雄,我曾经想过要成为他那样的人,可终究还是落了下乘,接过只能做个小男人。”
秦安在背诵完了这种短歌行的过程中,已经是喝了许多的酒水。
他喝酒的方式很奇特,那酒水就如同是有了生命一般,会从酒湖湖面上飞起来落入秦安口中。
甄娥看的咋舌,只觉得眼前的秦安真是好陌生,与自己第一世经历的不太一样。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是李白之《将进酒》,千古流传的名句,可曾听过。”
或许是喝得太快了,秦安的脸色有些红晕,人看着也有些亢奋。
他拿出了一个酒杯,为甄娥取来一杯酒。
甄娥犹豫了下,最终也就一饮而尽了!
第一感觉是好辣,然后全身炙热,最终只觉得身体似乎被暖炉包裹一般,真的舒服。而酒的在入体后味道才体现在舌头上,好舒服!真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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