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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郁闷着,一身银白宽袍的赫连墨临踱了过来。
站在水寒曦身边,问道:“曦儿,怎么了,在想什么?” “还不是你的宝贝儿子?看见凌一比看见我还亲。刚才要不是说带他买糖葫芦,还不肯放手呢。敢情我在他心里还抵不上一根糖葫芦,真是个没良心的。这孩子也不知道像谁,成天不是吃就是玩儿,你
小时候也这样?”
“……”
赫连墨临轻咳两声以掩饰尴尬,接着道:“从小只有夜叔叔真心待我……”
“别说了。对不起,我不该问。”水寒曦知道自己不该提起赫连墨临的童年,他的儿时就是他的梦魇所在。
赫连墨临却摇摇头,“记得儿时,夜叔叔每次回岛都会从外面买回很多糖果点心给我。那些日子,是记忆中最开心的时候。”
这回,轮到水寒曦无语了。
她实在没想到,赫连墨临小时候会是一个吃货。
看来“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果然没有错,她总算是找到根了。
但是人家都说女孩儿像父亲,男孩儿像母亲,这孩子怎么就一点儿都不像她呢?
赫连墨临见水寒曦越来越郁闷,转移话题道:“曦儿,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出门了?”
“嗯。难得你没事,咱们今天就出去好好逛逛。”
水寒曦想着要买布料给儿子和秋灵的孩子做衣服,暂时把刚才想的事抛到脑后去了。
等一家三口坐着马车上了街,水寒曦让车夫把车靠在路边,自己抱着儿子和赫连墨临在街市上逛了起来。
结果还没走出几步,不止赫连墨临引来了大批的关注,就连她和怀中的儿子都引得路人纷纷驻足。
那场面,就和现代的明星被路人发现差不多。
见到这种状况,水寒曦有点儿无语。
自从赫连墨临带着军队打了胜仗,再回来时就成了名人。虽然一路上很低调,但不知是谁将他的生平编纂成了书籍,还附了画像,之间就红遍了京城。
甚至连京城周边的几个城市,也是声名远播。
结果赫连墨临成了万千少女的梦中,她则成了少女们暗恨的对象,不知有多少女人削尖了脑袋要嫁进国师府。
当初听到这件事时,她就是当成乐子听的。因为好久没上街了,她已经都要快把这件事忘了。
本以为过了这么久百姓的新鲜劲儿过去就淡忘了,没想到这次出来还是那么夸张。
想着这样下去没法好好逛街,无奈之下,拉着赫连墨临进了街市上的金玉斋。
金玉斋的掌柜见主子和主母来了,赶紧迎上前道:“不知主子和主母前来,有失远迎,还望主子恕罪。”
“掌柜的,你不必如此。快点儿给我找个安静的地方,我有用。”水寒曦快步往金玉斋的后堂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
掌柜先是一愣,接着带着他们到了一个房间前面。“这间房一直空着,主母觉得这里行吗?” “行,借用一会儿。”水寒曦说完,就拉着赫连墨临进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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