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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氏集团已经被孙红珍留下的亲信掏空了,现在就剩下一个空架子。
唯独香水系列,他们动不了,所以整个苏氏集团,只有香水这一块是盈利状态,其他的产业都已经出现亏损,而且是很大的亏损。
薄懿看着苏琼烦躁的样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已经有了打算。
当天下了班之后,薄懿让司机把苏琼送回了家,他则去了苏桀所在的酒店,敲门,房门打开,一阵酒气扑鼻而来,面前站着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若不是早就有心理准备,他还真认不出,这就是苏桀。
记得初见苏桀,是在迷迭园内,他背着苏琼想要离开迷迭园,被他一顿好揍。
那个时候他意气风发,年轻气盛,薄懿对他第一印象颇佳,最起码他敢单枪匹马闯迷迭园救苏琼。
那个苏桀,只能存在记忆中了,
因为那个时候的苏桀,没有遇到爱情,也没有失去爱情,他的心,还属于他自己,他肆意潇洒,放浪形骸,优雅高贵,演出的时候他最爱穿金色的西装,炫目耀眼,是行走在黑白键上的狐狸王子。
可是现在他的心跟着邵小米躺在那里了,他不再弹钢琴,就守着邵小米,不守她的时候,就喝酒,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他像是个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大叔,胡须拉茬,双眼红肿的样子,太像犀利哥了。
好在,他现在还认识人,不是个傻子,“姐夫,你来了,进来坐。”
一进入房间,一股臭味就扑面而来,薄懿眉头大皱,伸手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苏桀,你拉到房间里了?”
“怎么会呢,就是饭搜了,还没有扔而已。”他指了指墙角的饭盒,那就是酸臭的来源。
伸手把沙发上的易拉罐撒到地上,又用袖子擦了擦,“姐夫,坐,别客气。”
“……”他还是站着吧。
房间里和垃圾堆差不多了,吃过的盒饭和泡面桶也不扔,酒瓶随处可见,换下的衣服扔在地上,薄懿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邋遢的男人。
“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这要是让琼儿看见,不得担心你?你这么大个人了,不能让她省省心吗?”
苏桀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姐夫,我现在已经够可怜了,你就不要在我面前秀恩爱了。”
你们那么幸福,我就是一个人,干嘛戳我的伤疤?
“苏桀,邵小米的都已经死了两个月了,你清醒一些可以吗,你要折腾自己到什么时候?”
“她活过来啊,或者我死了。”苏桀吸了吸鼻子,“姐夫,你别念我了,我现在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薄懿走到苏桀身边,伸手,毫不留情拔下他一根胡子,疼得他一下子从沙发上站起来,揉着刺痛的地方,“姐夫,你拔我胡子做什么,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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