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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亭之战大获全胜,在淮南的其他战线上,魏军同样是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寿春一带残余的吴军基本上都被肃清了,撤往逍遥津的两万吴军基本上也是自投罗网,在屯骑营和淮南军的夹击之下,全军覆灭,无一逃生,领军主将张令拼死而战,最终葬身于屯骑兵的铁蹄之下,死无全尸。
这支吴军本身就是一支疑兵,人马并不多,多的只有旗帜和战鼓,他们前往逍遥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送死,只要能吸引到魏军主力,即便他们全军覆灭,也是没有什么遗憾的。
不过除了领军主将张令之外,其他的吴兵并不知道他们此行的目的,更不知道此行的凶险,只管在张令的带领下一路向前,对于前途则是一片茫然。
唯一让吴军们感到奇怪的是,这次前往逍遥津,队伍的领军将领居然不是吴军方面的人,而是司马伷的部将,司马伷虽然归降了吴国,但他并没有率领吴军的权力,他统率的依然是他的旧部人马。
这次孙綝居然委派司马伷的部将来领军,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奇怪的事,但军令如山,吴军士兵就算是满腹疑惑,也只得遵令行事,在张令的指挥下,一路向逍遥津而去。
至于多打旗帜,多备战鼓,这大概是吴军高层的一种战术安排,吴军士兵倒没有什么意见,遵令行事便罢了,反正多打几面旗帜也不会累着。
不过等到他们进入到逍遥津的地界,发现迎面冲过来的铁甲骑兵,吴军士兵瞬间就全懵了,这样的铁甲骑兵,他们这辈子恐怕都没有见过,这特么的不就是钢铁怪物吗,刀枪不入,吴军士兵又怎么能抵挡得了?
更为可怕的是,这铁甲骑兵不但拥有着变态的防御,在攻击力上面,更是可怕,他们一路推进,完全就是一种碾压的方式,任何的抵抗都是一种徒劳,屯骑兵所到之处,尽皆肉泥。
吴军一看这场面,根本就没有交手的机会啊,他们只能是撒丫子的逃跑,能逃多远算多远。
但比较悲催的是,吴军刚一转身,就发现淮南军已经是追到了身后,在这两面夹击之下,吴军全军覆灭,最终就连一个人都没有机会逃出去。
这两条腿的,终究是没法跑得过四条腿的,逍遥津一带,地势平坦,视眼开阔,屯骑兵追击起来毫不费力,那怕就是一两落单的吴军士兵,屯骑营也不肯放过,一路追杀到底。
本来屯骑营在此张网以待,可惜半路之上却让吴军主力金蝉脱壳给逃了,大鱼没逮着,只能抓一只小虾米了,这本身已经让屯骑兵有些恼羞成怒了,再如果让这些小虾米也给逃掉不少的话,那岂不是要把屯骑营的脸都给丢尽了?
所以屯骑兵在追杀吴军方面,表现的是格外的卖力,两万多的吴军,在屯骑营的眼里,不过是两万只四处逃窜的猪而矣,基本上没有什么反抗之力,除了尽情的逃跑之外,就是没命的狂逃乱跑,屯骑营想要彻底地围剿他们,还是需要花费不少的力气的。
还好有淮南军的拦截,让那些掉头逃跑的吴军无路可逃,和其他的吴军一样,在这里大多数的吴兵也是选择了投降,反正降者免死,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还不投降的人,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张令估计就是属于那种人,明知道突围无望,但还是依然不屈不挠地战斗着,结果被屯骑兵给撞翻在地,然后一轮碾压,张令就连尸骨血肉,都和泥土混在了一起,被碾成了渣渣。
就算如此,石苞依然是不解气,屯骑营这次在逍遥津,可是做好了充分的战斗准备的,一个漏网之鱼也甭想跑掉,就算吴军的主力前来,以屯骑营的实力,完全可以一路横扫。
只是吴军的主力半路改道而行,改走了石亭,好在曹亮事先做出了安排,将劲骑营从逍遥津抽调到了石亭,避免了无人拦截的着问题。
但劲骑营的战力,终究是要比屯骑营逊色一筹的,劲骑兵拼了一天一夜,用一万人的伤亡代价,最终换来了阻击的成功,如果当时调往石亭的是屯骑营的话,很可能就不会打得那么辛苦了,更不会给陆抗救援的机会,将孙綝等三万吴军给救走。
就算是两线同时作战,屯骑营也丝毫不怵,陆抗如果真得敢来的话,那他也别计划再走掉了,石苞不会给他营救的机会,也不会给他逃跑的机会。
只可惜当初魏军是将逍遥津选择为主战场的,所以才会出现将屯骑营留在逍遥津,另行派遣劲骑营前往石亭的,如果当时能对调一下,让劲骑营留守逍遥津,让屯骑营前往石亭,或许整个战斗的局面就会彻底地改观。
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再想改变已经是不可能了,石苞在知晓了石亭那边的情况之下,便将一腔的怒火发泄到了逍遥津的吴军身上,大杀特杀,只要负隅顽抗拒不投降的,一律统统斩杀,甚至石苞都不给吴军考虑的时间,屯骑营一路横扫,所向披靡,许多有心思投降,但还举棋不定犹豫不决的吴兵,也一律地横遭屠戮。
总而言之,没有主动投降的,根本就没有免死的机会,在逍遥津的战场上,别说是逃跑的机会了,就连投降的机会,那都是稍纵即逝的,不是说魏军没有给他们机会,而是他们反应迟钝,自己把机会白白地浪费掉了。
淮南诸战场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在前前后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魏军共歼敌十五万人,此番孙綝一共调动了十八万大军入侵淮南,来势汹汹,但最终却只有三万人逃回了江东,损失之惨重,在魏吴两国的交战史上,几乎是空前绝后的。
这一战也几乎掏空了吴军的兵力,现在吴军尚存的兵力,已经只有十万左右的人数了,想要守卫蔓延数千里的长江防线,已经是捉襟见肘,兵力明显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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