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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郡,寿春。
九江郡虽然地方不大,但扬州的富裕程度也算得上数一数二了,与盛产精兵的丹阳郡隔着长江相望。
春雨贵如油,润物无声,不过寥寥数日,就有温暖的阳光洒落整座坚固的城墙上。
后将军袁术的府邸就坐落于城中,两座石狮威严无比,守门的士兵更是威武雄壮,仿佛为袁将军守大门也是十分荣耀的事情。
府邸占地极广,小桥流水,枯藤老树,怪石芭蕉,应有尽有,幽静典雅。
袁术身为四世三公之后,从南阳郡迁徙至此后,便大兴土木,赐名为“卧雪园”,以纪念那位名为袁安的显贵先祖。
内院,某处宽大的院落。
房间内,一位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静静地躺在床上,眉头紧蹙,双眼紧闭。
而床边上,端坐着一位年芳二七的少女,轻轻用玉手握住少年的手,嘴里念念有词:“哥,你快醒醒啊!只不过从马背上摔一下,怎么昏迷了这么久了呢?哎!不知道桥将军派去长沙郡找神医张仲景的人怎么样了?”
仿佛听到了听到了少女虔诚的呼唤一般,少年睁开了漆黑的眸子,十分诧异地望着略微紧张又略带兴奋的少女。
少女张开樱桃小嘴,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
少年脑海中灵光一闪,眼中似乎还有些不甘,身为华夏狼牙特种兵,在南非与人贩子进行激战时几乎弹尽粮绝。
他的九二式手枪只剩最后一颗子弹,手里还有最后一颗手雷,面对敌人的围攻,他来不及射出最后一颗子弹,就拉响了手中的手雷,在一声巨响中与敌人同归于尽。
哥特么穿越了,这么狗血的剧情怎么发生自己身上?
他看少女的服饰,就感觉自己穿越了,也不知道穿越到哪个年代了?
令他奇异的是,他盖在被子下的手里竟然还有一把手枪,凭感觉竟然是与自己生死相伴的那把枪。
有这么一个美丽的婢女,看来自己穿越的人家非富即贵,穷了大半辈子,没想到这么离奇的成为了富贵人家。
只是,他脑海中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喉咙也如同冒烟一般难受。
“水!”他张开嘴,从嘴里艰难地挤出了一个字。
“哥,你醒了!芳儿这就给你去倒水。”少女面带笑容,从桌子上端起水杯,轻轻扶起少年,喂他喝完水。
少年如牛饮水,大口大口喝完,才停歇下来,深情地看了少女一眼,这特么不是婢女,原来是我妹啊!
自己虽然没照镜子,从少女的模样,就可以知道自己长相应该也不错。
但没有婢女,估计自家条件不咋地啊!
喝水之后,少年只觉得喉咙舒服多了,两眼一黑,再次沉沉地睡去。
……
再次醒来,少年已经彻底融合记忆了,喜忧参半。
喜的是自己穿越到了一个自己熟知的年代,正是即将三分天下的东汉末年,正是他最喜欢的热血年代。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里,勇猛如虎的名将与智慧如狐的谋士如同明星一般闪耀,在后世也被人津津乐道。
忧的不是他穿越到了不太富贵的人家,恰恰相反,他穿越到了极为显贵的人家,这个人家就是后将军袁术,在后世被称为术爸的可怜虫。
这个术爸可不是后人随便取的,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孙策投靠袁术,认袁术为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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